記著“成為重要人物的慾望”這句話,是很重要的!

凡你我所做的事,都起源於兩種動機,那是性的衝動和能成為偉人的慾望。


記著“成為重要人物的慾望”這句話,是很重要的。

你要些什麼?並不是很多的東西,可是真正所需要的幾種東西,你不容拒絕地堅持著要追求。差不多每個正常的成人都想要:

一、健康和生命的保護。

二、食物。

三、睡眠。

四、金錢和金錢所能買到的。

五、生命的後顧。

六、性生活的滿足。

七、子女們的健康。

八、自重感。


差不多所有這些慾望都能滿足,可是其中有一種慾望,同食物、睡眠一樣,既深切,又難以滿足,那就是“成為偉人的慾望”。

就是這種自重感的慾望,激起一個沒有受過良好教育,在一家雜貨店工作的貧困店員,翻遍了整個堆滿雜貨的大木桶,找出他用五分錢所買的幾本法律書籍,痛下決心去研究。你或許聽說過這雜貨店的店員,他的名字叫“林肯”。

這種自重感的慾望,激發了狄更斯寫出他不朽的名著。這種自重感的慾望,使華倫完成了他的設計。同時由於這種自重感的慾望,使洛克菲勒積存了他一輩子花不完的錢。也就是這種慾望,使城裡的鉅富,建造一座他所需要的大房子。

這種慾望,能使你穿上最新穎的服飾,駕駛最漂亮的轎車,談談你自己聰明伶俐的孩子。

也就是這種慾望,使一些青少年成為盜匪。前任警察總監瑪羅尼曾這樣說過:“如今一般年輕罪犯,充滿著對虛名的盲目追求,在被捕後他們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閱讀把他們寫為英雄的那種不上流的報紙。他只要能看到自己的相片,就像跟愛因斯坦、林白、託斯加尼、或羅斯福等名人,一樣在報上佔到篇幅時,就根本沒有想過,進受刑室坐電椅是怎麼回事了。”

如果你告訴我,你是如何得到你的自重感,我就可以告訴你,你是怎樣的人。確定你的性格,對你來講,是件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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