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處罰擅拆號牌 三輪車司機被罰600元記18分

為逃處罰擅拆號牌 三輪車司機被罰600元記18分

機動車號牌是上路行駛車輛的“身份證”,是准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法定標誌,但有的駕駛員為了逃避處罰擅自將車牌拆下,殊不知這一行為也違法。近日,南岸區交巡警就查處一起三輪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而駕駛員還因違法禁止標線指示、逆向行駛,共計被罰600元、記18分。

5月7日早上8時許,南岸區交巡警支隊西區大隊民警正在青龍路口執勤,這時一輛紅色三輪摩托車從南湖路逆行穿梭在車流中,民警立即讓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攔下一看,該車竟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據駕駛員尹某稱,將車牌卸下後,監控就無法識別車輛,這樣就可以避免處罰。民警對尹某的“狡辯”進行了嚴厲批評,並對其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逆向行駛、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等三項違法行為,處以共計600元罰款,並記18分。目前尹某的駕駛證已被暫扣,將重新進行理論學習。

交巡警提醒: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極有可能因能逃脫處罰而心存僥倖,罔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從而埋下交通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廣大駕駛員朋友開車上路前應確保機動車號牌是否清晰、完整,如有汙損請立即清理或及時到交管部門申請更換。 南岸臺 秦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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