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收非法採砂保護費 武漢黑社會頭目被判20年

壟斷控制長江水域內非法採砂作業,利用非法採砂人員害怕被查處的心理收取保護費,共敲詐勒索計2381船次,聚斂錢財達173萬餘元。這夥控制長江武漢二七長江大橋至天興洲長江大橋段水域非法採砂作業的黑惡團伙,終究依法受到了懲罰。

·尋畔滋事案幕後藏黑手

2016年3月,武漢警方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展開集中打擊非法採砂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一起特殊的警情引起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關注。

2016年3月16日18時許,10餘人手持砍刀、魚叉和洋鎬把等兇器乘坐一隻拖輪竄至武漢市青山區建設一路江中“維修一號”船上,對船上物品及設備瘋狂打砸,採砂船上的兩名船員受傷。在逃避追打過程中,“維修一號”一名船員還被逼跳入江中。

此案發生時,對長江中採砂船行為明確定性的“兩高司法解釋”還沒有未出臺,盜採江砂尚未以“非法採礦罪”追究刑事責任,一些採砂船甘冒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在長江中非法採砂。

這夥實施打砸的犯罪嫌疑人,公開向長江中非法採砂船主索要高額“保護費”:根據採砂船的大小及利潤列出2000元至3萬元不等的收費標準;哪條採砂船不交足費用,他們就組織團伙的骨幹及馬仔對其威脅、恐嚇及打砸。

雖然採砂船船主極不甘心被敲詐,但因自身行為具有違法性對報警有所顧忌,不得已選擇了沉默。

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偵大隊意識到,“3·16”案件只露出了冰山一角。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深度經營,並先後赴安徽、江蘇、浙江等省及湖北黃岡、洪湖、浠水等市縣廣泛收集證據,參與打砸的團伙成員及其幕後黑手逐漸浮現出來。

“黑吃黑”收非法採砂保護費 武漢黑社會頭目被判20年

圖為警方繪製的團伙控制長江水域範圍圖

·“地下執法者”均獲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3月以來,為控制、壟斷長江流域武漢二七長江大橋至天興洲長江大橋段水域的非法採砂利益,被告人劉洋、黃華宇合謀商定,由劉總負責,黃負責財務並介紹、招募人員查船、驅逐未經其同意的非法採砂船隻,逐步形成以劉、黃為首,被告人張軒、曹輝等6人為骨幹成員,被告人黃琳、左棟等8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辦案民警透露,通過警情梳理和調查走訪,警方確認劉洋團伙自2015年以來先後在青山水域(即長江武漢二七長江大橋至天興洲長江大橋段)作案41起,其中尋釁滋事案2起,敲詐勒索案39起,共向2381船次敲詐勒索,聚斂錢財達173萬餘元。

“黑吃黑”收非法採砂保護費 武漢黑社會頭目被判20年

圖為警方查獲的團伙作案工具

法院查明,劉洋團伙長期以來有組織地採取非法控制長江水域地下采砂行業牟取暴利,扮演“地下執法者”的角色,利用夜晚和長江江面水域廣闊之機逃避打擊、流竄作案。將獲取的部分經濟利益,用以支撐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為組織的發展壯大提供了經濟保障。

法院審理還查明,劉洋團伙還通過暴力、威脅、驅趕、打砸、滋擾、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對長江武漢二七長江大橋至天興洲長江大橋段水域內非法採砂施加影響,逐步樹立淫威,達到稱霸一方的目的,導致1人輕傷,1人輕微傷。

“黑吃黑”收非法採砂保護費 武漢黑社會頭目被判20年

圖為武漢中院二審宣判現場

經審理,江漢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綜合1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對被告人劉洋、黃華宇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均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均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均處沒收財產50萬元,罰金30萬元;對張軒等14名被告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以及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3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被告人上訴,武漢中院經審理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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