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龍陵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蔣某某、黃某某、陳某某等6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涉嫌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一審開庭審理。龍陵縣檢察院一名副檢察長主辦該案,並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
經查,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間,被告人蔣某某、黃某某、陳某某等6人以“罩場子”、當“內保”的名義,長期在龍陵縣龍山鎮各娛樂場所向經營者索要“保護費”,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其中,被告人蔣某某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被告人陳某某持兇器故意傷害他人,對龍陵縣經濟發展、社會和諧造成惡劣影響。
為確保出庭工作順利開展,龍陵縣檢察院組成公訴團隊,庭前經過合理分工、精心製作出庭預案。庭審過程中,與辯護人展開激烈辯論,就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是否構成尋釁滋事罪、是否構成惡勢力團伙、主從犯劃分爭議焦點充分發表意見。通過當庭訊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深入剖析了該惡勢力犯罪團伙的社會危害性,同時也以案釋法,對被告人、旁聽群眾和觀看庭審直播群眾進行了法治教育。
該案將擇日宣判。(馬亮)
閱讀更多 保山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