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新規,這些車不得上道路使用!

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5月30日聽取和審議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同時還聽取了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決定(草案)》(的說明。擬將社會關注度高的動力驅動三輪、四輪車、摩托車、輕便摩托車以及快遞、外賣用車等屬於機動車性質的車輛,納入立法規範。

北京出臺新規,這些車不得上道路使用!

一、北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銷售目錄制度。

二、需登記上牌後才能上路,還得隨身攜帶行駛證。

三、駕駛電動自行車需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四、超標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

五、擬明確“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動力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按照國家和本市機動車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北京本市禁止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動力裝置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

七、滑板、滑輪、平衡車等器械、工具,不得上道路使用。

北京市,一個不按套路出臺的城市,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更何況國家規定要在2019年4月15日後才可以強制執行。北京憑什麼要求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難道北京給每個非機動車道都安裝測速的裝置了嗎?!

但是,這樣的政策一旦實施卻可以推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取得新突破。

據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初步統計,目前本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在400萬輛左右,每年新增數量50萬至60萬輛。在北京騎電動車的主要是外賣騎手和快遞小哥,做小買賣的老百姓,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們就可以聽到“逃離北京,我們回農村!”的響亮聲音了。

北京出臺新規,這些車不得上道路使用!

北京人口總量控制住了,但是,同時搬走的,也是生活的便利。城市發展不能只要腦力勞動、不要體力勞動。生活少了便利、多了負擔,最終也可能導致人才的流失。

我們祈願:電動車綠色環保,推動中國式的“低碳模式”發展,任何標準、地方性規定都要以國情、民生為根本,請不要壓制民族的創新力和發展力,祝行業有一個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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