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规,这些车不得上道路使用!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5月30日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同时还听取了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拟将社会关注度高的动力驱动三轮、四轮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及快递、外卖用车等属于机动车性质的车辆,纳入立法规范。

北京出台新规,这些车不得上道路使用!

一、北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销售目录制度。

二、需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还得随身携带行驶证。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四、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

五、拟明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北京本市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

七、滑板、滑轮、平衡车等器械、工具,不得上道路使用。

北京市,一个不按套路出台的城市,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更何况国家规定要在2019年4月15日后才可以强制执行。北京凭什么要求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难道北京给每个非机动车道都安装测速的装置了吗?!

但是,这样的政策一旦实施却可以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取得新突破。

据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初步统计,目前本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400万辆左右,每年新增数量50万至60万辆。在北京骑电动车的主要是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做小买卖的老百姓,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可以听到“逃离北京,我们回农村!”的响亮声音了。

北京出台新规,这些车不得上道路使用!

北京人口总量控制住了,但是,同时搬走的,也是生活的便利。城市发展不能只要脑力劳动、不要体力劳动。生活少了便利、多了负担,最终也可能导致人才的流失。

我们祈愿:电动车绿色环保,推动中国式的“低碳模式”发展,任何标准、地方性规定都要以国情、民生为根本,请不要压制民族的创新力和发展力,祝行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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