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男子花25萬託人給兒子“安排”進公安局,不料“賠了夫人又折兵”

有這麼一類人,拿錢時信誓旦旦一定會還或者承諾一定辦成何事兒,甚至寫好借條,結果到還錢時或者事兒沒辦成時裝傻充愣,甚至索性撕破臉皮無賴到底。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就遇到這樣一個"老賴",不過在法院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後,該被執行人於6月4日上午提著"一袋子"現金來還錢。

2017年,王清揚的兒子在年前就開始投簡歷找工作,可是過了春節還是未有音訊。一次偶然的飯桌上,王清揚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楊麗。楊麗稱可以為王清揚兒子安排進公安局工作,不過需要一定的活動經費和報酬,數目大概25萬左右。正為兒子工作發愁的王清揚,一聽可以進公安局,還可以立馬就安排,二話沒說就答應了。

在接下來的幾天裡,王清揚陸續給楊麗打款25萬元,並由楊麗給王清揚打了一個收據,載明收到王清揚款項25萬元,安排王清揚兒子進公安局工作。

可是兩個多月過去了,兒子的工作始終沒有著落,王清揚忍不住了,開始給楊麗打電話,楊麗不是含糊其辭就是一拖再拖,想著不能再耽誤兒子找其他工作。王清揚決定不再拜託楊麗,就打電話讓楊麗退還25萬元。

楊麗表示,錢用到了別處,可以給王清揚籤一個退還協議,分三批退還。考慮到還是朋友介紹的,也不想做那麼"絕",王清揚答應了分期還款協議。但是分期期限已經過了,楊麗卻分文未還。一怒之下的王清揚將楊麗訴至法院,請求退還250000元。經法院依法審理,有楊麗分期退款協議書佐證,法院判決王清揚勝訴。

勝訴後的王清揚拿著一紙訴狀卻找不到了楊麗,楊麗開始跟他玩"躲貓貓",不是沒錢,沒在家,就是不接電話,不見人。王清揚於是就申請了強制執行。

2018年6月1日,在查到楊麗名下無銀行賬戶後,法官准備採取強制措施,先對其名下的一輛轎車進行扣押,隨後進行拍賣。6月4日,週一一早上班,門崗處就有一個提著一個黑色塑料袋子的人,正是楊麗。

在法官見證下,楊麗把250000元如數交到了王清揚手裡,最終案結事了。

執行法官樊法官介紹,找工作切勿聽信個人承諾,要去正規中介機構。另,為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惠濟區人民法院自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打響以來,正加大執行力度,窮盡執行手段,嚴厲打擊失信人,使"老賴"無處遁形,所以提醒被申請執行人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因遲延履行或者不履行,被採取強制措施。

(附:文中人物均為化名,線索提供:劉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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