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徵求《梅州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根據《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7〕52號)精神,為做好我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我們草擬了《梅州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請郵寄至梅州市新中路82號梅州市人社局專技科(郵編:514021)。

(二)通過傳真方式,請傳真至0753-2128309。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梅州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徵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統領,落實中央和省職稱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職稱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科學化、規範化、社會化的職稱制度,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7〕52號)精神,現就我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健全職稱政策體系

1.完善職稱管理政策。修訂完善職稱評審管理、評審委

員會組織管理、職稱評審紀律等規定。規範職稱系列的專業

類別和所屬專業,構建分類明晰、等級完備、動態調整和定

期發佈的職稱系列專業類別和專業目錄。拓展我市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加快開展智能製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文化創意、網絡信息、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新材料、新能源等專業職稱評價。

2.促進職稱政策與人事人才政策銜接。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對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實行評聘分開。專業技術人才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的,按規定可以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專業、層級的職稱。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符合報名條件的可以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職業資格考試。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

3.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符合申報條件或獲省級以上獎項的高技能人才,可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和認定。探索農村技術人才申報農業專業技術職稱等評審辦法。在職稱評審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技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取得專業技術職稱的高技能人才可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

二、完善職稱評價標準

4.突出品德首要條件。堅持德才兼備,把品德作為人才評價的首要內容,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嚴重缺失“一票否決”。完善職稱誠信承諾機制,建立專業技術人才誠信信息化檔案,將個人職稱誠信行為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加大對職稱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通過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6.突出業內認可評價。將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作為職稱評價的重要條件,將業績成果推動行業發展的影響力、對產業發展的實際貢獻、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重要評價指標。科學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和創作作品質量,不唯論文數量;對工程、工藝美術、藝術等實踐性、操作性強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進一步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獲得獎項等成果形式代替論文。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計算機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評審條件。

7.加強分類動態管理。科學分類評價人才,對科學研究人才,執行以科技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主的科學研究職稱評價標準。對教師人才,把教書育人作為評價核心,針對不同崗位類型和學科領域, 實行以政治素養、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為主的教師職稱評價標準。對醫療衛生人才, 實行涵蓋臨床實踐、科研帶教、公共衛生服務等要素的醫療衛生人才職稱評價標準。對工程技術人才,重點評價工程技術人才掌握必備專業理論知識和解決工程技術難題、技術創造發明、技術推廣應用、工程項目設計、工藝流程標準開發等實際能力和業績。對農業技術人才,重點評價農業技術人才掌握現代農業科技知識和農業技術推廣、科研、種養、傳授培訓以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等實際能力和業績。注重完善中級和初級職稱標準。建立職稱評價標準的分級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實行國家標準、省級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及時更新系列專業職稱評價標準。

三、創新評價方式機制

8.搭建職稱評價綠色通道。省、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

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層級的職稱。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省級以上重大獎項獲得者,省級以上重大人才項目入選者,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廣東特支計劃傑出人才、省引進領軍人才、省引進科研創新團隊帶頭人、南粵突出貢獻和創新獎個人或團隊帶頭人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照相應程序認定正高級職稱。國家、省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及粵東西北地區服務鍛鍊並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含省行業主管部門選派的專業志願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審、優先聘任。

9.鼓勵基層和離崗創業人才參與職稱評價。對在我市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不作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工作總結、教案、病歷、技術推廣總結、工程項目方案、專利成果等可作為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有條件的系列、專業可單獨建立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實行單獨評審,定向評價定向使用。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中經批准離崗創業或兼職的專業技術人才,3年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其創業或兼職期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10.優化評價方式。綜合採用考試、評審、考評結合、考核認定、個人述職、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種評價方式。推行高級職稱評審面試答辯做法,在正高級職稱評審中實行面試答辯,探索在副高級職稱評審中實行面試答辯。鼓勵採取網絡面試答辯方式。初級、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

四、優化職稱管理服務

11.適時調整職稱評審權限。積極創造條件承接副高級職稱評審權,向符合條件的縣(市、區)依法下放中級職稱評審權。支持條件成熟的創新創業園區、新興產業創新中心、人力資源產業園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組建社會化職稱評審委員會,面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開展職稱評審服務。

13.

健全職稱評價公共服務體系。暢通非公有制組織、自由職業、在梅就業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和符合條件的外籍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通道,簡化職稱申報手續和審核環節,職稱申報不與人事檔案管理掛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設立職稱申報點,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後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點直接受理審核後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依託全省職稱網上管理服務平臺和證書管理系統,發放規範標準的職稱證書。規範職稱評審收支標準,杜絕以營利性為目的的職稱評審收費行為。

五、加強職稱評審監管

14. 提升政府監管能力。建立市縣兩級職稱評審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監督和考核。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監管,建立評審中巡查、隨機抽查和評審後複查、倒查、投訴等制度。加強對自主評審工作的監管,探索自主評審單位信用評級機制,對於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加強對用人單位申報審核的監管,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責任。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暢通職稱投訴舉報渠道。依法清理查處擾亂職稱評審秩序、侵害專業技術人才利益等違法行為。嚴肅職稱評審紀律,加大職稱違紀處理力度。

15.強化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規範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設置條件、程序、名稱,明確界定評審專業、層級和人員範圍。設置職稱評審委員會或新增評審專業須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准備案,自主評審單位報行業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每年職稱評審申報前向社會公佈本地區職稱評審委員會設置情況。評審委員會要細化職稱評審工作程序和規則,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依託全省統一的分級動態管理評委專家庫,實行評審專家誠信管理。

16.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黨委和政府對職稱工作的統一領導,努力構建黨委組織部門抓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行業主管部門各負其責、用人單位和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的職稱評審良好格局。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職稱制度改革作為人才工作的重要內容,在政策研究、宏觀指導等方面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查,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要求加強對職稱制度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對職稱的整體數量、結構進行宏觀調控,加強改革政策落實的績效評估。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強輿論引導,做好政策解讀營造改革氛圍。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事業發展需要和人力資源配置,自主組織開展職稱評審或推薦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實現評價結果與使用有機結合。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複雜性和敏感性,將職稱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