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原市長冷新生受賄900萬 一多半給了紅顏知己

贛州市原市長冷新生受賄900萬 一多半給了紅顏知己

贛州市原市長冷新生

全國政協原副主席、江西省委原書記蘇榮的一樁遺案日前宣判:贛州市原市長冷新生受賄財物約人民幣905萬、美元3萬,被判有期徒刑6年。

冷新生於2011年至2016年任贛州市長,當地人士普遍認為,這一任職是蘇榮安排的結果,其落馬也屬於蘇榮遺案。

判決書披露,冷新生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取賄賂。其受賄事項多達19起,行賄者共20人,時間跨度從2002年至2017年共15年,期間他歷任豐城市長、市委書記,宜春市委常委,贛州市長。

“紅顏知己”李慧萍

冷新生案的特殊之處在於,其受賄得來的一多半錢款都給了“特定關係人”李慧萍,約489萬。

“兩高”曾有解釋,“特定關係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江西省紀委通報,冷新生有搞錢色交易的行為。

冷新生直接給李慧萍的錢款約250萬。例如在2010年,冷新生提出給李慧萍買房籌款200萬元,後找到商人林某,索要200萬。林某安排人取了200萬現金,用兩個編織袋裝著交了冷新生。冷轉手給了李慧萍,李花了194萬在深圳購買了兩套房屋。

此外,很多巴結冷新生的商人,會直接給李慧萍送錢,共計約239萬。如商人夏某通過李慧萍聯繫上冷新生,獲得不少關照。他為表示感謝,以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等名義,於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共給予李慧萍167萬餘元。

同樣地,商人施某於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間,以支付工資名義給了李慧萍55.8萬元。

李慧萍的另一身份是江西省南昌市美森博納國際酒店總經理。她因與冷新生共同受賄,已於4月底被提起公訴。

冷新生案中還有兩個關鍵人物,一個是徐某。徐某於2010年底向冷新生提出買房要求,冷新生遂從商人李某處要來100萬,將其中的50萬給了徐某。

判決書並未明確冷、徐二人之間的關係,具體信息尚待進一步披露。

聽到風聲後對抗審查

2016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江西展開了為期兩月的巡視“回頭看”。“回頭看”結束剛10天,冷新生就被免去了贛州市長職務,後轉任省工信委黨組書記、提名主任人選。

2016年10月8日,中央巡視組向江西省委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時通報,江西“政治意識不夠強,蘇榮案後續處理工作不及時。選人用人的反映集中,違反換屆紀律時有發生”。

冷新生被免去贛州市長後,關於其即將被查的消息開始流傳,他自己也聽到了風聲。2016年11月份左右,他約了曾向其行賄100萬的商人李某見面,交代對方如果有關部門調查,不要承認送錢的事。

2017年1月,冷新生被免去省工信委黨組書記職務,不再提名主任人選。2月,他正式落馬。江西省紀委通報,冷新生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

“前腐後繼”的1書記、2市長

贛州號稱江西南大門,是全省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地級市,也是江西政治高地。十八大以來,贛州已有1名書記(潘逸陽),2名市長(王平、冷新生)被查。

潘逸陽於2003年至2010年間任贛州市委書記。法院查明,2000年至2013年,潘逸陽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給予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761萬餘元。

在冷新生之前,王平於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贛州市長。他卸任後回到南昌任江西省地稅局局長,2014年11月捲入蘇榮案被查。

中紀委專題片《永遠在路上》披露,當時擔任江西省地稅局局長的王平,為了獲得蘇榮的提攜,送給蘇榮的妻子於麗芳上百萬元現金。而他自己作為地稅局的一把手,也並不拒絕下屬的賄賂。

“‘上樑不正下樑歪’,你就拿我來講,送錢給他,最後我看他得了錢一點反應沒有,後來人家送給我,我也沒反應了。”王平說。

蘇榮、潘逸陽、王平、冷新生等人“前腐後繼”,給贛州、江西的政治生態造成了極大的破壞。

5月22日,贛州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江西省委副書記、贛州市委書記李炳軍主持會議。會議要求,堅決肅清蘇榮案餘毒,堅決肅清潘逸陽案、冷新生案影響,著力解決“怕、慢、假、庸、散”等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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