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願生二孩,丈夫起訴離婚!法院卻這麼判

這世上真的有隻為自己考慮不為另一半考慮的老公啊,丈夫因為妻子年齡大不願意生二孩,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離婚...

妻子不願生二孩

今年,小朱要跟妻子嘉潁離婚,起訴到法院,一看訴狀,理由竟然是兒子明明患病,導致血脈無法延續,可妻子卻不願意生二孩。因此,小朱要求與妻子離婚,兒子明明由他撫養,妻子每個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

妻子不願生二孩,丈夫起訴離婚!法院卻這麼判

妻子嘉潁不願意生二孩也不同意離婚,因為覺得自己今年已經40多歲,在醫學上屬高齡產婦。此外,她自身還患過較重的疾病,兩年前還動過手術,身體狀況不是很好。

另外,嘉潁覺得,雙方的經濟條件也一般,家裡的老人也都年老,假設生了二孩,經濟壓力就更大了,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雙方感情基礎好 法院不支持離婚

妻子不願生二孩,丈夫起訴離婚!法院卻這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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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是否生育二孩 妻子有決定權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生不生孩子,國家法律賦予婦女自行決定的權利。生育權是一項特殊的人身權,應視為女性在生育過程中享有獨立的決定權。作為丈夫,雖然有生育權,但他的生育權的實現,要藉助於妻子的支持配合。若夫妻雙方意見一致,丈夫的生育權才能夠實現,如果雙方的意見不一致,則只能依照妻子的意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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