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各大超市買完東西出來時,還有人員檢查小票,這是為什麼?

只抽半根菸5

智聯校園 學生張小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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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聯校園

首先超市門門口驗小票的那個人的職稱叫防損員,採用輪崗制度,每天站在哪的人是不同的,這樣有一個好處是避免固定崗位的防損員對其親戚和朋友不檢查放行。

不知道大家注意沒有,他手裡會拿一個章或者剪卡器類似的東西,對你的購買憑證,也就是小票進行蓋章和剪角兒,其實這個有兩個原因,

一是,防止顧客拿著小票回去再次領取一份商品,冒充付過款的,當然這只是一個侷限性的問題。,

另一個是,警示作用,超市每天有很多顧客,挨個檢查的話,那超市一天什麼都不用幹了,都去檢查吧,所以這個防損員蓋章是警示作用大於檢查的。

另外超市一般不會檢查你的小票,除非你在啊超市的某些行為引起員工或者防損的注意,才會對你進行檢查,另外就是懷疑收銀員多找錢,少找錢,或者多掃商品,或者秤臺人員打錯稱,才會檢查你的購物商品。這個是一個流程,不存在尊重與否的,與人方便自己也方便,避免誤會嘛。

超市抓賊有抓賊的規定,哪怕國家法律也有規定。所以他不是為了把你當賊審查,而是為了排除您是賊的嫌疑。此外,人的素質參差不齊,超市有時候很無奈的,都是為了止損,假設你種了片大蔥,鄰居隔三差五的是偷一些你是什麼心情?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實體店老王

“我在超市買好東西準備出門時,門口兩位工作人員非要我的小票,非要在小票上蓋章才讓我走。”鄭女士提到在城區某超市購物時的遭遇,仍感到憤懣並不解。

而據該超市一位負責人表示,這個措施主要是為了防止員工失職和個別顧客由於疏忽而忘記付款,工作人員主要是看小票上購買的件數和消費者實際購買的件數是否對得上。

來源網絡


豐登街

在超市做過幾年。看了這麼多回答,都是吧啦吧啦一大堆,其實哪有那麼複雜。

超市通常都配有防損崗位,崗位上的人員就叫防損員,顧客眼中也許叫“保安”,入口,出口,收銀臺旁都有防損員站崗。

有那些情況防損員會檢查小票呢?

1、懷疑收銀員漏掃商品

☞收銀臺崗的防損員通常也起到監督收銀員的作用,當看到收銀員好像有某件商品沒有掃碼的時候,防損員要檢查小票核對一下,看看商品是否已經入票。

收銀員漏掃商品的情況,原因一是可能粗心大意,二可能跟顧客熟想作弊,三可能顧客貪小便宜故意混過收銀員,這時候防損員就需要核對小票來防止超市損失。

2、防損員不清楚顧客手中的商品是否已經買單,則會要求檢查小票。

☞有時候超市人手不足或防損員自己開小差,不知道出了收銀臺的顧客提的東西是否已經買單,或者顧客買了單又提著東西進去,這種情況下也要檢查小票,看看顧客手裡的商品是否已經買過單。

另外就是防止小偷作案,有時候小偷會偽裝成顧客的樣子將商品帶出超市,核對一下小票日期,小票與商品對應一下,就能排除嫌疑。

其實需要檢查小票主要也就這兩三種情況,像超市活動買滿xxx元加1元換購禮品的要檢查小票這些就不用說都明白為什麼了吧。

還有就是超市裡面專櫃自己開單自己收錢的那種,防損員看到你提著東西出來也會檢查一下,不過一般很少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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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看了網友回覆,大潤發超市出口處是有工作人員檢查小票並蓋章這回事(很少逛大潤發,我是沒遇到過查票蓋章的)。

這樣做其實跟上面提到的防損員查票原因一樣,主要是為了看看有沒有漏掃商品給超市造成損失。

如果收銀臺少,防損員看得過來,能監督收銀員的情況下,出口處查小票這一步是沒必要的,像大潤發這種大型超市,收銀臺多且距離遠,每個收銀臺配個防損員就不太現實,那麼只要出口處設立一個查小票的崗位了。雖然也查不出啥來,就走走過場,但是對於那些想和收銀員串通少給錢,或者貪小便宜的顧客矇混過關少給錢等等,也能起到一點的作用,至少知道有人檢查是不敢亂來了。

至於蓋個章,純粹是走過場,證明這張票檢查過了。

個人觀點:既然已經交錢出來了,理論上講顧客有權利不給檢查,如果你堅持不讓檢查商家也拿你沒辦法。如果趕時間那就直接走好了。如果方便那就沒必要為難一個打工的……


臥底影探

超市為何要查驗購物小票?超市主要原因是兩個方面:避免損失和避免糾紛。

1、其實,超市查驗購物小票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防盜”。

多數的超市,尤其是大型超市必須要考慮商品損壞或丟失所帶來的損失,商品損壞就不必說了,商品丟失主要是被盜等,這也是超市必須要考慮的。畢竟開源節流才是非常的重視。其實查驗購物小票也是超市的內部要求,一方面是為了防盜,另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個別人有意或無意將一些未付賬的商品帶出超市。

這個事情我就遇到過,我在出口值班,防盜門就響過,有的顧客無意識的偷盜,或者是物品消磁,收營員漏掃的等等,五花八門,無奇不有。這時候小票就是很好的證明!

2、當如果超市查驗購物小票的工作人員能夠做到核對購物小票上的物品的話,是能夠起到超市制定查驗購物小票的目的的。

但現實中,我自己都很少挨個核對。第一,我們防損隊長都不會去檢查,第二,人太多了,忙不過來的。第三,確實非常的幸苦。工作時候一直站。

超市查驗購物小票的規定還能夠預防非正常損耗。機打的票據是付款入賬的證明,查驗購物小票也可以規範內部員工的行為。假如說收銀員不按照正常程序打出購物小票的話,那麼就等於超市沒有收到這筆賬,這樣的話就給超市造成了不必要的損耗,

3、一句話,超市查驗購物小票,主要是為了減少或避免自己的損失。要不然,你以為超市為啥這麼勤快。


超市到底該不該查驗購物小票呢? 律師回覆:超市不得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這是比較專業的回答。如果我們的合法權益遭遇侵犯後,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完全可以這樣做的,我們老百姓應該相信工商。在我們每個顧客知情同意、且不妨礙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配合超市查驗所購商品的數量和種類,如果我們的購物小票丟失,可以和超市配合,並核對相關商品是否已經結賬。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十九解說

這個應該只是小超市才有了,大超市現已經沒有。大超市廢除這一東西主要是這一行為會讓顧客產生反感,會讓人客人覺得自己是小偷,才需要檢查小票。


超市控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強行對消費者查驗購物小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犯了消費者的財產所有權和人身自由權。

《合同法》第133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第135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因此,消費者在商場收銀處付款取得所購物品之時,已經取得了所購物品的所有權。也就是說,所購商品自交付時起屬於消費者私人財產,超市無權查驗小票。另外,超市若強制查驗購物小票,實質是將合法購物、合法獲得商品所有權的消費者視為偷竊超市物品的“嫌疑人”,有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得到尊重的權利”的規定,因此超市查驗小票實屬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按《合同法》規定,消費者在商場收銀處付款取得所購物品之時,已經取得了所購物品的所有權。也就是說,所購商品自交付時起已屬於消費者私人財產,超市若強制查驗購物小票,實質是將合法購物、合法獲得商品所有權的消費者視為偷竊超市物品的嫌疑人,屬於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淡藍色死胖子

有次我買牙膏,到家時發現牙膏裡面有防盜扣,我跟老公我倆都無語了。。。。收銀員掃碼時,只掃了外面的條碼,裡面根本沒看,其實有的牙膏都是在裡面打防盜扣的,最重要的是過安全門的時候沒響!!!另一個超市,我老公在隔壁補牙,我餓了,去買了袋餅乾,一瓶雪碧,拿著出門的時候,安全門響了的。。。我身上就背了個小的不能再小的包,連工作人員都沒攔我,她們也覺得我都沒地方放東西。。。。我現在都對那個安全門表示深深的懷疑了


yan63867176

曾經我去超市購物買了一個西瓜,很大,結賬的時候把所有東西拿上結賬臺刷完我讓收銀員在購物車掃了一下西瓜,因為真的太重了,結果出來的時候一個工作人員前後看了兩次我的結賬單,以前從來不會這樣,只是象徵性走過程,然後她大聲叫另一個人,說真的沒有大西瓜,很顯然是另一個人告訴她我的西瓜可能沒結賬,然後那個人走過來又檢查在最下面看到了西瓜,說有啊,在這,然後塞給我一句解釋也沒有就走了,這個人好像沒事人一樣的繼續工作,之後我很久沒有去那家超市,檢查可以,那是你的職責,為什麼檢查到我沒有偷你們東西竟然沒有半句道歉,如果我偷了,我想她們肯定不依不饒了吧


菩提本無樹12121

海口的大潤發從進駐到現在就一直在查驗小票,而且從全國各地情況來看似乎只有少數幾個以大潤發為代表的超市在做這種侵犯顧客權益的事。

從法律角度來說,顧客從過了收銀臺後,他所購買的商品包括購物小票均屬私人財產,超市無權查驗。那麼超市為何要查驗小票?無非就是怕有人拿了東西不買單唄。要解決這個問題,超市自己須從源頭上加以防範。再說了,家樂福、華潤萬家這些超市為何不查驗小票,它們不擔心顧客拿了商品不買單?說白了就是大潤發這種為所欲為沒得到制止。

我是絕對不答應的,所以每次在大潤發購物後到出口我都不給小票。估計大潤發也自知理虧,不給小票查驗他也一樣放行,小票上沒劃記號他也一樣開發票。實際上出口查驗小票已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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