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僅剩的網貸P2P賽道 還是不是一門好生意?

互联网金融仅剩的网贷P2P赛道 还是不是一门好生意?

“現在存活的行業內的公司90%都想把業務做好,但其中又有90%沒有這個能力。”一位總部在北京的P2P網貸公司CEO對澎湃新聞表示。

這種能力,除了做好風控、保持流量之外,就是合規能力了。隨著“互金資管新規”的公佈和網貸備案實質性延期,網貸平臺在繼續整改的日子裡也許會對一個問題輾轉反側:魚龍混雜的紅海市場中,P2P網貸究竟還是不是一門好生意。

互聯網金融只剩下P2P賽道

對於未來的合規方向,聚愛財CEO任衡對澎湃新聞表示:“以後肯定是要持牌經營,沒有商榷的餘地。做金融必須要持牌,做資產管理就得有銀行、證券、私募、信託這些牌照,做P2P也得有P2P的牌照。”

近期對互聯網金融平臺震動最大的,莫過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3月末下發的《關於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驗收工作的通知》(《通知》)。《通知》要求依託互聯網公開發售資產管理產品,須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牌照或資產管理產品代銷牌照,否則視作非法金融活動。

該文件的下發直接導致了原本要在今年6月底基本完成的網貸備案延期,也將互聯網金融的資管賽道全部堵死。原本互聯網金融在幾年前做的轟轟烈烈的業務,比如互聯網證券、資產管理等門類,目前只剩下“華山一條路”——P2P網貸。

“現在互聯網金融就是P2P,P2P就是互聯網金融,基本上成了定論。以前有很多企業說自己不是P2P,現在都說自己是P2P了,否則沒有其他的定位了,除非你和傳統的金融機構合作,作為傳統金融機構的分支,《通知》出臺之後第一個比較大的影響就是互聯網金融概念的具象化。”

信息中介還是信用中介?

對於從業人士來說,最疑惑的莫過於P2P是信用中介還是信息中介的問題了。即便監管部門已經將其定義為信息中介,但很多時候需要負信用中介的責任。

“作為一家P2P企業,我們也很困惑到底P2P的定位是什麼,是金融屬性還是互聯網屬性,是信息的撮合平臺還是金融的服務平臺?作為金融機構來講一定是要受各種約束,像它的淨資產、淨資本、資金充足率、包括銀行的MPA考核等都得有,因為畢竟它是金融機構,”一家從事抵押貸款的平臺管理人員對澎湃新聞表示,“如果說P2P定位為金融機構,是一個信用中介平臺的話,相當於是一個部分銀行牌照,銀行一大部分的功能就是信用中介。所以作為部分銀行牌照,P2P的定位和功能也肯定會發生很大的改變。”

之前P2P之所以如此誘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可以無限加槓桿,是可以規避淨資本限制的金融平臺,註冊資本金哪怕是100萬交易量也可以做到100億。但也有不少業內觀察人士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平臺撮合交易量應該與淨資本掛鉤,因為歸根到底做的是風險定價的生意。

其實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在去年的時候就開始對P2P頒發銀行牌照,如果中國效仿會出現何種情形?

上述管理人員表示,作為銀行這種信用中介,平臺就可以做擔保,也可以對平臺所撮合資產的本金和利息負責,相應的它的資質也會比純信息中介要提高很多。

而目前P2P存在的問題就在於,普通投資者對其期許還是保本付息,而監管部門目前對其定義是信息中介,這也就意味著平臺作為純撮合平臺,不對資產負責,增信、擔保、信用評級、信用定價、風險定價、後期不良處置都可以不做。

上述管理人員認為,這種情況下,風險就直接轉給了投資者,但中國的投資者並不是完全理性的,資管新規當中的打破剛兌還要有兩年的過渡期,如果說把P2P一下暴露出來,所有的風險讓用戶自擔,這個風險很大,“P2P資產是次級資產,資金是公眾資金,把風險最高的資產和資金匹配到一起,遲早是會出事的,中間平臺還不擔保、不兜底,只做信息撮合。你相當於把最毒的奶粉和剛剛出生的小寶寶放在市場裡,讓小寶寶自己去選奶粉。必須有一個強監管市場,市場規則政府說了算,什麼奶粉可以進來,什麼樣的投資者可以進來,我們得有統一標準。”

資管新規提出去剛兌,但市場接受度還是個問題。任衡對澎湃新聞表示,資管新規是非常符合市場發展的,因為資產本身不可能都是剛兌的,但是投資者觀念有沒有跟上資管新規這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

“打破剛兌之後,公眾能不能認可,能不能承受剛兌打破之後帶來的損失?因為資產永遠是一個買方市場,從投資人的角度是用錢投票的。不是說從賣方打破剛兌就可以解決問題,而必須從買方角度增強投資者教育。”任衡表示。

監管套利頻現江湖,風險加劇

“紅海市場”“魚龍混雜”是不少業內人士對P2P行業的綜合評價。

在監管規定了P2P網貸專做“小額分散”的原則,並且對現金貸加大整改之後,曾經暴利的行業一下子寂寥下來,當然也存在不少繞過監管的灰色地帶。

比如針對小額分散,不少平臺把大的資產拆成許多家公司和個人來借貸,但一旦被發現就不可持久。同時,部分資產過熱,比如汽車抵押貸款,因為這部分資產差不多與現下個人單家平臺借款不超過20萬元的監管要求剛好符合,並且有抵押,看起來更可靠。

不少平臺為了搶這些拿車出來抵押的用戶開始“不擇手段”,以前做車貸要“雙押”——押車、押證,後來變成“單押”,押證不押車,現在甚至出現了押鑰匙、駕駛證、行駛本就可以直接貸錢。有的做車輛抵押的借款人,第一遍先押鑰匙,然後自己再配一把鑰匙,再押車本,然後再把車本要出來,再抵押證不押車,再又押證再押車,相當於一臺車至少抵押三次。這都是無序競爭帶來的潛在禍端。

現金貸也是如此。去年12月,監管要求現金貸限制利率到年化36%以下,不少公司居然上架了帶有人身意外險的現金分期,相當於把部分利息轉化成保險費用預先收取,與“砍頭息”類似。這也就是高息現金貸的變種。

另外一些現金貸公司,在把短期現金貸期限拉長,做成現金分期,但一位現金貸公司人士對澎湃新聞表示,市場接受度不是很高,“借款人一個月就能把幾千塊錢還上,憑什麼只許我一年還完,每個月固定交利息?”

上述現金貸公司人士對P2P行業基本不看好,他不是一個人。也有不少P2P公司對澎湃新聞表示,不想再分散太多精力在網貸上,寧願去爭取私募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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