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暫停民生、環保基礎設施之外項目環評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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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發佈《關於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的通知》,自區域限批文件下達之日起,除民生、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表)(含已進入擬審批公示程序的)均暫停審批。

江蘇:暫停民生、環保基礎設施之外項目環評審批!

各市、縣(市、區)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16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區域限批文件下達之日起,除民生、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表)(含已進入擬審批公示程序的)均暫停審批。

二、列入國家、省“水十條”“氣十條”“土十條”、汙染減排、專項行動等考核內容的工程項目可參照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類項目進行管理。由國家、省國防科工辦審批或備案的國防工程、軍工類項目可納入民生類項目進行管理。

三、各地必須嚴格執行我廳發佈的區域限批決定,並負責通知轄區內審批局、開發區等具有環評審批職能的單位(部門)。區域限批執行情況納入我廳解除限批的重要考核內容,對區域限批履職不到位的,我廳將按照《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十九條要求,予以嚴肅問責。

附件:

民生類、環保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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