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淇縣“法檢兩長”同庭辦案

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淇縣“法檢兩長”同庭辦案

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淇縣“法檢兩長”同庭辦案

9月20日,淇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付某某涉嫌詐騙犯罪案件,此案件由淇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梅建橋擔任審判長,淇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朝暉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這是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法官員額制度後,淇縣法檢兩長首次同時出庭依法履行職務。

據檢方指控:2016年10月8日、2017年1月26日,被告人付某某使用失效的《房屋所有權證》做抵押,在淇縣東關村被害人王某某家中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先後兩次借走現金共計6萬元。借得款項後被告人付某某變更聯繫方式逃匿。案發後,被告人付某某退出全部贓款。被害人王某某出具諒解書對被告人付某某表示諒解。

庭前,梅建橋院長與合議庭成員作了充分準備,認真分析案情。庭審中,梅建橋院長憑藉紮實的法律功底和審判經驗,確定庭審重點,掌控庭審節奏,使庭審有序進行。案件經合議庭評議後,當庭宣判:被告人付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淇縣法院積極落實司法改革要求,制定完善相關制度,有效釋放優質審判資源,實現了院庭長辦案常態化,要求院庭長每年都要審理一定數量的案件,並帶頭辦理一些社會反映較強烈、群眾關注度高的大案要案、疑難複雜案件。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今後將經常在審判法庭看到他們出庭的身影,“一把手”帶頭履職,對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在司法辦案中的示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也能讓老百姓更加直觀地感受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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