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法院:拘留體檢才知後悔 40萬欠賬一次還清

秦安法院:拘留体检才知后悔 40万欠账一次还清

6月1日下午,秦安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執行標的額達40餘萬元的建設工程款糾紛案件。

2004年,申請人中標了被執行人所有的某飯店綜合樓建設工程項目,8月雙方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申請方公司進行了施工,交工後,被執行人以工程質量不合格、申請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給自己造成損失、合同有失公平等各種理由推諉,拒不結清工程款。2008年申請人將被執行人訴至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調解,雙方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協議,但此後雙方仍未按照調解協議履行義務。2017年3月,申請人將被執行人再次訴至秦安法院,經審理後要求被執行人儘快將工程欠款、違約金支付給申請方,但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逯某均以沒錢為理由拒絕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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