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 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五旬男子胡某因與單位解除勞務關係心生不滿,遂報警謊稱自己捅傷了同事,民警到現場後發現並無此事,對胡某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決定。

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 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4月27日9時許,十堰市東嶽公安分局中區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胡某報警,稱其捅傷了同事小李,現在在紅衛路口的紅綠燈下,請處理。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但當民警來到紅綠燈下,並未發現胡某的身影,根據胡某報警時留下的電話號碼,民警與其電話聯繫後,這才得知胡某此時正在家中,遂立即趕赴胡某住宅處並將其帶回派出所審問。

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 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據胡某交代,事發當時自己壓根沒有去單位,也沒見到同事小李,更不存在捅傷他一事,這都是編造的,只因與單位解除勞務關係而心生不滿,加上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才會想到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

而對於胡某,中區派出所的民警對他並不陌生,2017年6月胡某就曾因報假警被打擊處理過,今年3月份也是因為報假警而被處理,到現在胡某還不知悔改,再次報假警,民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宣講,並對其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 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警方在此提醒廣大群眾,“110”接處警平臺是公安機關受理群眾報警的重要渠道,是服務社會的公共資源,故意騷擾或者非法佔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可對報假警的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希望大家不要亂報警、報假警。(通訊員 範富君 嶽明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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