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砸車盜竊財物 男子獲刑一年二個月並罰金

多次砸車盜竊財物 男子獲刑一年二個月並罰金

湖南一男子李某夥同他人入戶盜竊1次、採用砸車玻璃和撬鎖的破壞性手段盜竊車內財物6次,並造成3輛小車車玻璃損毀、3輛小車駕駛門鎖毀壞。近日,湖南省岳陽縣人民法院審理這起案件,李某犯盜竊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2017年1月至同年12月凌晨或晚上,李某夥同他人在湖北通城縣、汨羅市、岳陽縣、岳陽市區共盜竊作案7次。其中1次入戶盜竊幾床被單和拖鞋,6次盜竊車內手錶、挎包、衣服、行車記錄儀、現金1200元、釣魚竿、充電寶、電動剃鬚刀、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財物。

法院經審理審理認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且李某為入戶盜竊、多次盜竊,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構成了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李某砸車後竊取財物,屬破壞性盜竊,應酌情從重處罰。在盜竊的共同犯罪中,李某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在法庭上自願認罪,是坦白,可以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中國法院網 鍾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