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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叫停的小区“配套费”仍在收取,业主要求全额退款——事发察右前旗东方雅苑小区](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東方雅苑小區
“取消一系列‘配套費’的文件已經下發好多年了,察右前旗東方雅苑小區交房時,開發商仍然向業主收取該項費用。近日,業主們詳細瞭解政策後,向相關部門反映,並拿到了察右前旗房管局下達的責令整改通知,但開發商依然拒絕向業主退還違規收取的費用。”5月29日,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東方雅苑小區業主田女士致電本報新聞熱線(0474-8325215)反映。
業主:“配套費”屬違規收費 要求全額退還
對於開發商違規收取“配套費”,業主王先生表示: “我們都是普通的打工者、文化水平低,對國家的一些政策瞭解得不及時,所以導致開發商在向我們收取“配套費”時,沒有意識到是違規收費,今年偶然得知,該項費用早在我們房屋交工之前就取消了,開發商利用我們的不知情欺騙了這麼多業主,我覺得應該給我們退還。”
“近日,我們前往察右前旗信訪局和房管局多次,目前察右前旗房管局經過詳細調查後,已經向東方雅苑開發商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開發商7日內退還向業主收取的該項費用。開發商拒絕執行。”業主田女士說。
察右前旗房管局:沒辦法制約開發商 如和解不成建議走司法程序
他說,“近日,東方雅苑業主向我反映此事後,我從烏蘭察布市住建委找到了關於取消收取業主配套費的相關文件,在2010年,烏蘭察布市建設委員會在《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市商品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內容中就有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交付用戶時另行收取水錶費、電錶費、供熱用戶計量表費等樓房配套實施費。拿到文件後我與東方雅苑開發商協商過此事,並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但由於東方雅苑房屋全部售出,開發商如拒絕執行,我們也沒辦法制約他們,業主和開發商如若達不成和解,只能建議業主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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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房管局下發的責令整改通知
開發公司:未收到取消“配套費”收取通知
交房時業主對該費用“默認”
關於察右前旗東方雅苑小區業主反映開發商違規收取“配套費”及察右前旗房管局下發的責令整改通知書,開發公司怎麼看待?
律師說法:開發公司應當向業主
退還違規收取的“配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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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內蒙古晨報烏蘭察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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