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母親受傷 宣洩不滿廝打受傷還獲刑

本來是簡單的交通事故,卻因為自己的不冷靜引發衝突,最終導致自己在廝打中受傷並獲得刑罰。近期,固鎮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案件。

2017年1月30日晚,陳某某喝了點酒後,想到莊某某交通肇事導致自己母親截肢的事,越想越氣,藉著酒勁,陳某某來到莊某某所在地附近。見了面的兩人因為此事你一句我一句產生口角,矛盾逐步激化兩人廝打在一起。其間,陳某某與莊某某互相擊打彼此頭、面部,結果莊某某的鼻骨粉碎性骨折合併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額突骨折,陳某某鼻骨粉碎性骨折、右側眼眶內側壁骨折。2017年3月1日,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莊某某與陳某某人體損傷程度均為輕傷二級。

另查明:陳某某案發後自動投案,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陳某某在案發後與莊某某已達成調解協議,並取得莊某某諒解。

法院認為,陳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且致一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陳某某案發後自動投案,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陳某某在案發後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綜合陳某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宣告緩刑。法院依法判決陳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日常生活中,我們應理性對待生活中的小摩擦。出現問題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才是上策。切莫一時衝動,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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