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武松殺嫂,為何要多此一舉扯開對方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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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炒米視角


然而楊雄和石秀殺潘巧雲的時候,是楊雄讓石秀替自己把潘巧雲的頭面首飾衣服都剝了,這很顯然是楊雄想讓石秀這個處男看看潘巧雲的肉體,然後有藉口放過潘巧雲。誰曾想石秀一句”哥哥,這個小賤人,留她作甚麼?一發剷草除根。”楊雄無奈,然後一刀戳進胸口。後面畫面感太強 ,不描述了。


武松殺潘金蓮同樣是雙腳踏著潘金蓮的雙肩,扯了衣服,掏出心肝,然後又砍了頭。他的用意一直教人捉摸不透。


她要拿潘金蓮的心肝祭奠武大,結果又砍了頭來祭奠。這樣的心肝不需要用來做醒酒湯,所以不需要潑涼水,理論上是不需要扒衣服的。然而他那套動作太熟練,一氣呵成,也沒理由是脫給其他人看的意思。有人說武松是都頭,懂法律,要製造鬥殺現場。這完全扯淡。鬥殺一個女人,就得扒衣服?武松貌似沒有扒自己的衣服。一個三寸金蓮的女人,走路都不快,鬥殺?這完全天方夜譚。

其實問題不出在武松身上,那問題出在誰身上?施耐庵身上。因為他給水滸英雄們設定了一個很“禁慾”的標準,就是見色而心不動。很顯然武松、石秀都是施耐庵眼中的“英雄”!


炒米視角

謝楊大神邀。

其實水滸裡的殺嫂都是扒衣裳的。

武松殺嫂細節:

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

石秀殺嫂細節:

石秀便把婦人頭面首飾衣服都剝了。楊雄割兩條裙帶把婦人綁在樹上。···一刀從心窩裡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

這兩個有個共同點是,他們都把心肝五臟取出來了,所以我覺得剝衣裳就是為了取心肝五臟,如果是簡單殺人的話,只需要一刀捅死。

武松血濺鴛鴦樓時,幾乎是一刀解決一個,玉娘也是一刀戳死了事。

楊雄殺潘巧雲的丫鬟迎兒時,一刀剁了,簡潔明瞭,但對潘巧雲,就是先扒衣裳,然後取心肝五臟。

為啥要取心肝五臟呢?因為是在報復啊,潘金蓮殺了武松的哥哥,這是血親之仇;潘巧雲給楊雄一頂綠帽子,還欺騙楊雄,誣陷石秀,這是尊嚴之恨。這兩件事到現在都是男人無法容忍的。

用楊雄的話來說就是:我想你這婆娘,心肝五臟怎地生著!我且看一看!

我們常常罵人,說人家是黑心,說人家是狼心狗肺,說人家良心被狗吃了。在那種恨極了的情況下,想掏出心肝五臟來是非常符合他們的心理狀況的,他是在宣洩自己心中的仇恨。

如果不扒衣裳,怎麼取出心肝五臟?

衣服沾上血,黏在身上,影響下一步取心肝五臟,搞不好還把刀,匕首掛一下,擋一下,正殺人呢,刀上帶著一條衣服上的線,沾了血變溼了,黏在刀身,想弄掉吧又沾手上,這非常影響殺人的效率。

變溼了的衣服不容易切斷,不信可以試一試。

此外,扒衣裳還有一種意思,就是侮辱。

反派經常喜歡這麼說:我可以讓你死的體面一點。我可以讓你有尊嚴的死去。

這種扒衣裳的死法就是死的非常不體面,非常沒有尊嚴。

潘金蓮和潘巧雲的共同點是:通姦。

通姦的女人是很被人鄙視的,扒了衣裳就是在昭告世人:這個女人不乾淨,她是齷齪的,骯髒的,她與別人發生了不正當關係,她不配享受人的待遇,她只能像畜生一樣受死。

人和動物的根本區別就是人懂得羞恥,而二潘這樣的女人,已經沒有了羞恥。

這是我的看法,有不對之處請大家指正。

---------丸----------

文:祁門小謝


祁門小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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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對於潘金蓮恨之入骨,正因為如此,需要潘金蓮露骨,待她骨頭露出,武松才會手起刀落,方解心頭之恨,除此以外,武松認為西門慶和潘金蓮豬狗不如,形同殺畜生需要把脖子的表面的毛撥開或剃掉,並且潘金蓮有在臨死前使用美人計的舉動,希望武松可以憐香惜玉,進而動惻隱之心,可是武松用扯開衣服的方式告訴潘金蓮,即使把媳婦脫了也無濟於事,沒有討價還價商量的餘地。


身心驛站

要說是武松好色?那麼施耐庵先生也不用再費那麼多的筆墨去刻畫武松這個角色!其實施耐庵先生這樣寫的的真實目的有兩個,一是在強調突出水滸中的“女性之悲”,二則是極力刻畫武松這個人物形象!下面,我便和大家談一談這一情節背後暗藏的玄機。

我們先來看一看這一情節在原著中的文字描述:“那婦人見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這樣敘述,表達了什麼呢?

突出水滸中的“女性之悲”

潘金蓮的死只得用一個詞語來形容,那便是“慘不忍睹”!而潘金蓮的出身,那也是極其卑微,受盡屈辱,後來更是被主家強迫嫁給武大郎,註定了悲劇的一身。潘金蓮雖說是毒害了武大郎,但有何嘗不是被當時的世道所逼!看水滸,我們能發現男兒好漢被逼還可以上梁山,瀟瀟灑灑做一個“快活”的草寇,大塊吃肉,大口喝酒。而女子呢?不但身世坎坷,受盡磨難,最後還得揹負罵名,落得個慘死,不得善終!像其中的閻婆惜,扈三娘,潘巧雲,林娘子,哪一個不是命運坎坷,又有哪一個得以善終?而這其中,尤以潘金蓮最是悲劇女性的代表,對潘金蓮死前慘劇的細緻描寫,將女性之悲體現的淋漓盡致!

突顯武松的“狠”,也刻畫武松的“悲”

武松這個人物是作者極力塑造的一個人物形象!作者將武松從一個不敢傷人,膽小怕事的小人物逐步刻畫演變成了一個冷酷無情,兇狠無畏的悲劇英雄!從景陽岡打虎,到殺嫂鬥殺西門慶,再到醉打蔣門神,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武松終於完完全全變成了一個冷血無情悲劇英雄。而武松殺嫂這一情節,正是武松這個人物形象開始走向悲劇人生的一個轉折點!面對殺害自己兄長的嫂子,武松可謂是不留半分情面,扯衣這個細節,更是將他自己的那股狠勁和獸性爆發了出來!將潘金蓮扯衣挖心,讓她死得毫無尊嚴,方洩心頭之恨!這也是武松的第一次爆發,而自此之後,武松也不再是之前的那個武松了!這也是為了刻畫武松這個人物走向悲劇的關鍵一步!


靈魂的感觸

武松殺潘金蓮之時扯開她的衣裳,這動機和行為足以讓人想入非非!你殺人就殺人嘛,你撕掉人家女孩子衣服幹什麼,有沒有一點兒專業的精神!

難道是欣賞一下潘金蓮的酥胸?

難道是衣服太厚刀不夠鋒利?

難道是在殺她之前再一次羞辱?

這武松好歹也是見過世面的人物,好歹也在景陽岡打死過老虎,好歹也是個“網紅”,如此作為真的讓人難以理解!


其實以上都不是!看一下《水滸傳》原文描述:

武松道:“哥哥靈魂不遠,兄弟武二與你報仇雪恨 !”叫土兵把紙錢點著。那婦人見頭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

看了原文很多人肯定和我一樣長吁一口氣,“喔,原來是這樣”!

確實是這樣!武松本是響噹噹的一條好漢,有自己的行為標準,他奉行那個時代禮教人倫,絕不可能有任何的逾越,這是他的標準!

若非如此,當初潘金蓮給他使眼色明目張膽的勾引之時,難道武松完全沒有七情六慾,難道他感覺不出來!只是他自己有自己的行為準則,知道他和嫂子之間那道牆永遠都不可能逾越,他不願意做一個被人唾棄的無恥小人。所以,他毫不猶豫的拒絕了潘金蓮,而且嚴詞厲色的訓斥了潘金蓮,讓其恪守婦道!



而當他知道潘金蓮本性不改,和西門慶勾三搭四,做出苟且之事,而且用砒霜毒死了自己的哥哥,武松血氣方剛的性格立馬展現,他絕對吞不下這口惡氣!他內心充滿了對潘金蓮咬牙切齒的恨,充滿了對西門慶義憤填膺的怨,充滿了對王婆壞事做盡的怒!他內心都快炸掉,他自己都快被撐爆!

所以,他就不惜一切代價讓他們三人替哥哥償命!無論如何,他必須要這樣去做,不然他就不是那個在景陽岡打死老虎的武二爺!

所以,它不僅僅要殺了潘金蓮,還要掏出她的心肝肺,看看到底是什麼顏色要用她的心肝來祭奠死去的哥哥!

其實,《水滸傳》裡面確實有一些不尊重女性的描寫,這一段就不說了,另一段就是“病關索”楊雄殺掉自己的老婆潘巧雲!

楊雄確認他老婆潘巧雲和和尚有姦情的時候,他當著兄弟“拼命三郎”石秀的面把潘巧雲扒個精光,讓石秀過足眼癮,然後再殺了她!難道這也要和兄弟分享?

真的很難用常人的眼光來理解這樣的行為,不知道是不是水滸好漢都有這樣的“特殊嗜好”,還是作者施耐庵故意而為之!也許是作者為了讓內容更勁爆一些,更加吸引人!


所以,再去看待這個場景,就不要想的太多了,畢竟武松還是一個正人君子,畢竟他是大義凜然,沒有任何的非分之想!只是為了方便掏出心肝,釋放他內心的憤怒和恨!

武二爺真豪傑!



忠肝義膽嶽老三

武松是一個武夫,但是並不代表愚鈍


潘金蓮與西門慶的故事不再贅述,只說武松報仇。當時宋朝的法律規定:姦夫淫婦倘若害人性名,需要兩人填命。但是西門慶勾結官府,武松的狀子被駁回。



為了給武大郎報仇,武松只好私設公堂。把街坊四鄰請來,胡正卿作為“師爺”記錄內容。在多方面壓力下,兩人承認了謀害武大郎的事實。

按照宋朝法律,兩人應該抵命,是官府並不受理案件。

宋朝還有另一個法律:打架鬥毆失手造成死亡者,打人者不必抵命。因此武松利用這一個法律漏洞,扯開對方衣服營造打鬥致死的假象。街坊四鄰心知肚明,當然不會阻止。

最後案件定下來,潘金蓮因為打翻武大郎靈位,武松與其爭吵失手打死潘金蓮。而西門慶作為潘金蓮的姘頭,保護潘金蓮的過程中也被打死。再加上街坊四鄰的作證,武松原來的死罪,改成了帶枷流放。

至於旁邊“穿針引線”的王婆,按照宋朝的法律要接受凌遲。武松並不想便宜她,自己打死她無法讓他忍受凌遲的痛苦。武松這是充分利用法律漏洞,最大化的給武大郎報仇。更高明的還是施耐庵,能把人性把捏到如此程度。


史之策

這個問題很簡單。

小猹是個不折不扣的《水滸》迷,鐵粉。有很多名家解讀《水滸傳》這一段時,總是會冠以各種各樣的陰謀論,大爆點來吸引眼球。

(我是小猹,機智的小猹,閏土鋼叉永遠扎不到的小猹,希望親們關注的小猹,專注水滸傳一百年不改變的小猹)

小猹就不一樣,小猹單純的去解讀,沒有陰謀,沒有陰暗,小猹是來淨化心靈的。



回到原題,武松殺人就殺人,為什麼非要拔潘金蓮衣服呢?我們還是要回到原文裡來,迴歸到最純粹的武松血刃潘金蓮的現場回放。原文記述:“那婦人見勢頭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惱揪倒來,兩隻腳踏住她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服,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擀開胸脯,取出心肝五臟,供養在(武大郎)靈前,咯差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

據此,很多人解釋說,武松就是為了看潘金蓮的胸,滿足自己最後的私慾。這個真的很扯淡嘞,也太小看武松的心氣了。有些英雄,不是凡人可以去解讀的。

那武松扒開潘金蓮衣服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嘞?答案很簡單,挖出潘金蓮的心肝五臟,祭奠自己的親哥哥武大郎啊。自己的哥哥是被這個淫婦殺害的,當然要用仇人的頭顱心肝來祭奠才解恨啊。

武松對武大郎的感情是深厚的,絕不是一個女人可以比肩的。有一個細節,武松要去東京辦差,武大郎去送行,兄弟倆居然揮淚而別,能讓武松流淚的人有幾個?這次淚別或許就是悲劇的預兆,武松回來,兄弟二人陰陽相隔。這種痛苦,唯一的親人沒有了,誰能理解呢?必須要用嚴酷的懲罰,才解恨。



所以答案就是很簡單了,就是為了挖仇人潘金蓮的心肝,來祭奠武大郎,武松殺人一氣呵成,沒有任何的停頓和猶豫,又怎麼會有猥褻的想法呢?用這種眼光看武松,就是在侮辱武松了。

如果這個答案不能服眾,小猹再舉一個例子,“楊雄大鬧翠屏山”這個故事中,對於給楊雄戴綠帽子的潘巧雲,楊雄是怎麼處理的?楊雄怎麼說的:“你這賊婦人,……險些被你瞞過了,……久後必然被你害了性命……我想你這婆娘,心臟五肝怎地生著,我且看一看!”石秀就把“那婦人頭面收拾衣服都剝了”,最後一樣是被“取出心臟五肝”。石秀也扒了潘巧雲衣服,是不是也要說石秀對潘巧雲有不可描述的想法呢?楊雄已經說的很明白了,潘巧雲偷情,以後一定會謀害自己,武大郎就是個例子,所以自己要先下手為強,還要挖出心臟五肝才解恨。這是對仇人最慘烈的報復。

如果這個證據還不充足的話,親們還記得盧俊義和賈氏嗎?賈氏給盧員外戴綠帽,一樣是被剝了衣服,挖出心肝。這樣才解恨,或者這才是“淫婦”們還受到的懲罰。

所以,武松還是那個武松。還是頂天立地沒有私心的好漢。我們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我是小猹,希望大家關注我,專注解讀水滸一百年)


閏土鋼叉扎不到的小猹

武松撕開潘金蓮的衣裳,甚至比殺死潘金蓮更加重要。

這就要從武松的歸宿講起。

武松在徵方臘之後,被封“清忠祖師”,換句話說,武松在程度上說,是“修成正果”了。

但在《水滸傳》裡,一個人如果想在佛家修成正果,其實要滿足兩個條件:

1. 殺足夠的人。比如魯智深見到智真長老,智真長老就說:“徒兒下山殺人放火,甚是辛苦”。說到底,魯智深要通過殺戮的方式,最終成佛;

2. 要經過“色”的洗禮。還是以魯智深為例,比如他為救“金翠蓮”(注意,和潘金蓮的名字對比)打死了鎮關西,假裝女人胖揍小霸王周通。

只有經過這兩個方面的洗禮,一個人才能夠真正成佛。而小說中絕大多數和尚,都只做了一個。

比如二龍山原寨主金眼虎鄧龍,就是個和尚,只不過他只殺人,吃人,但不好色;

瓦罐寺的崔道成和邱小乙,就喜歡殺人和美食,也不好色;

勾搭潘巧雲的裴如海,只好色,不殺人。

他們都無法修成正果。

所以武松如果最終要修成正果,成為大英雄武二郎,如果不過“色”這一關,直男是不可以成佛的。

換句話說,色即是空,如果沒有經過“色”的洗禮,就達不到佛說“空”的境界。

所以我們看到,武松第一次見潘金蓮的時候,其實就不敢看潘金蓮,或者說,對潘金蓮一定要保持相當的距離。因為這時候,武松的“直男力"還沒有覺醒,他對女人有一種本能的抗拒。這時候武松對女人完全沒有經驗,所以才會對武大郎講:”籬牢犬不入“這種明擺著得罪女人的話。

所以撕開潘金蓮衣服,對武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象徵著武松直男力徹底覺醒,從此男女之間的禮教大妨徹底打破。

在殺死潘金蓮以後,武松在面對孫二孃的時候,就可以做到不動色心的”調戲“。

殺死潘金蓮,是為了給兄長報仇。

但是撕開潘金蓮的衣服,是為了給武松的人生”開光“。你說哪個更重要?


酒騎風

藝嶼EYESVOT |潘金蓮

偶遇此題,也來聊聊《水滸傳》…

我們來看這一段原文:



說時遲那時快,那婦人見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


看到這裡很多人都會有了疑問,殺人就殺人,還扯開衣裳做什麼,是不是多此一舉?

其實並不是這樣。

武松身為一名都頭,在編人員,他知道武大郎被殺害後一開始並不是自己去殺人報仇,而是尋求報官,走法律途徑,武松其實還是想靠官府來主持公道,把這一對姦夫淫婦繩之以法。



可是姦夫西門慶有錢有勢,有官府的關係,官府不承認這是合謀害死武大的案件,於是武松只好自己復仇。

但是武松並不想為了這二人償命,不值得,於是他利用了一條法律,

宋朝時鬥殺,也就是打架鬥毆時失手殺人不會判死罪,武松扯潘金蓮的衣裳,就是營造了一個鬥殺的現場,使自己不致死罪。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也是對潘金蓮不守婦道、謀殺親夫的報復和羞辱,類似於古代將蕩婦脫光遊街。

一起重讀水滸傳 請賜評!

藝嶼EYESVOT

哎抱歉!這個問題我不知道哦。因為我都沒怎麼好好地讀過《水滸》,以前只是走馬觀花地翻看過一遍而已,很粗略地看的。

剛剛看了前面的幾個回答,知道武松把潘金蓮的心、肝等內臟取了出來,用來祭奠哥哥武大郎。那麼我想武松這麼做就是為了取內臟方便吧。如果隔著衣服下刀子,那麼衣服的碎片、紗縷纖維會和血肉內臟糾纏在一起,取出來就不太方便了是吧。——嘖嘖嘖,武松這樣做很殘忍。

不過呢,因為潘金蓮為了偷情居然能把老實巴交的武大郎下毒害死,她也夠殘忍!一個嬌滴滴的小美人能下毒藥害人,——真是應了古人說的,“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鋼刀,財是下山猛虎,氣是惹禍根苗。”

還有就是,武大郎在武二的心裡可能是一個父親般的存在,凝聚著濃厚的血緣親情和歸屬感。毒害武大郎的人,對於武二來說,如同殺父仇人。所以武二一想起大郎那矮矮的、謙卑的、辛苦勞作謀生的、人畜無害的樣子,就會忍不住悲從中來。這也是武松殺嫂的一個很強的驅動。

那麼,可能這第二個理由就是武松殺她時的急於為哥哥武大尋求補償的心理,他大概是想,你這蛇蠍心腸的女人,自己偷漢子,給我那老實巴交的大郎哥哥戴綠頭巾,這也罷了,竟然能下藥害他死得那麼慘、那麼可憐!今天我倒想看看你的心是紅的還是黑的,於是先扯開了她的衣裳再下了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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