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州區:干預辦案全記錄,過問案件將追責

近日,肅州區紀委監委通過並印發《關於打聽過問干預辦案行為登記報告及追責辦法》,這不僅是區紀委認真貫徹執行《甘肅省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的具體體現,更是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法公正履職查辦案件的有效保障。《辦法》從制度層面明確規定了紀檢監察干部在執紀辦案上 “嚴、準、穩”的高標準,也為紀檢監察干部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辦法》的出臺適用,一方面對紀檢監察干部加強約束,最大可能的排除外界對執紀辦案的“插手” “越界”;另一方面又為紀檢監察干部“減負”“增壓”,使執紀辦案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職責處置。《辦法》對適用人員及範圍,影響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法公正履職的情形,處置方式及處理程序等做到詳實的規定,特別是對紀檢幹部為案件被審查人及其關係人過問案件的情形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包括干預案件、違規打聽案情、為被審查人說情打招呼、通風報信,私下約見紀檢幹部等情形。該辦法內容涵蓋了執紀辦案的各個環節,除了做到全程留痕外,還增加了責任追究的部分,懲罰措施更加剛性更具操作性。《辦法》規定對領導幹部干預過問案件的情況 “全程留痕” 真實記錄, 進一步杜絕了“關係案、金錢案、人情案”等情況的發生,使紀檢監察干部在執紀辦案中全程留痕,也有效促進執紀人員更加的自信從容、剛正不阿。(供稿:任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