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這家公司實際控制人長期在國外 未履行相關義務成首批“限飛”老賴

江西这家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期在国外 未履行相关义务成首批“限飞”老赖

5月14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和民用航空器實施細則》,對“逾期不履行公開承諾的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和“逾期不履行證券期貨行政罰沒款繳納義務當事人”這兩類資本市場“老賴”,處以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和民用航空器的懲戒措施。這次公佈的名單,是證監會向鐵路和民航部門報送的首批名單。

金洋新材董事長、總經理多次受罰

2017年12月29日,江西證監局公示,金洋新材存在兩項違法違規事實,一是未依法披露股東佔用公司資金,二是未依法披露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情況。

對金洋新材的上述違法行為,時任公司董事長彭華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對金洋新材未依法披露公司股東佔用資金和為彭華借款2300萬元提供擔保的行為,時任總經理桂賢友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江西證監局決定,對彭華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桂賢友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然而,這並不是金洋新材的董事長、總經理第一次受罰了,據媒體報道,2018年5月25日,因資金佔用等問題,股轉系統對金洋新材董事長彭華、總經理桂賢友給予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並將懲戒納入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掛牌審核期間,金洋新材實際控制人彭華被起訴未履行借款的擔保責任,並被法院判決承擔659.33589萬元本金及利息的連帶保證清償責任。掛牌後,金洋新材涉及資金佔用事件兩起,其中一起經主辦券商認定佔用款項為公司股票發行募集資金,且至今仍有1918.21萬元未歸還。

金洋新材涉及違規對外擔保及關聯交易事件三起,累計涉及資金1660萬元,且均未履行相應審議程序、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金洋新材於2017年12月29日收到的江西監證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至今未進行信披。

據瞭解,金洋新材已實際停止經營且於2017年5月2日停牌,且截至目前尚未披露2016年年報、2017年半年報以及2017年年報。

金洋新材實際控制人長期在國外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全年,在金洋新材的公告中出現“風險”兩字的公告有26條之多,2018年至今的公告中出現“風險”兩字的公告有12條。金洋新材的風險可見一斑。

金洋新材是一家從事鉭鈮加工、銷售、進出口貿易業務的企業,2015年5月21日在新三板掛牌,目前其持續督導券商是安信證券。2017年10月23日安信證券出具的風險提示公告提到了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彭華、總經理桂賢友長期在國外,公司實際已停止經營。

但是目前公司實際情況是,金洋新材經營已經停止,而這兩位實際控制人還在國外,對金洋新材也不聞不問,信息披露完全靠安信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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