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吃越多
我們的防暑降溫費一般都是從6月份開始,發放6789,4個月。
南方的省市由於夏天比較長,個別地方會長達七個月,當然,我指的是海南省。
我們發放防暑降溫費的標準,各省市也是不一樣的。天津市實際上是要求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進行加付工資。2017年,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是5607元,因此他發放的標準是每月5607×3%等於168元。
大家注意,天津還有一個社會平均工資是7073元,不過是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主要用來用於繳費基數的計算和社保待遇的計算。
山東省的標準是每月200元。
大家注意我們的防暑降溫費是不允許,用其他福利材料,比如說茶、飲料等等價物進行替換的,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但是不用計入個人社保繳費基數。
夏天實在是太熱了,給大家發點錢,買點冰糕也行。因此,企業還是乖乖的發放吧。如果企業沒有按規定發放,大家可以趕快跟勞動監察部門進行反映,他們會依法進行查處。只要我們職工多維權,用人單位也會對職工的各項權益進行重視,這是良性循環。
暖心人社
又到夏天了,我想這份防暑降溫補貼,每個在職員工都會惦記,看看今年漲沒漲?
2018年天津市防暑降溫補貼標準已經出爐,天津市人社局網站已經在3月30日公佈了2018年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調整社保繳費基數、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等一系列標準。
政策中規定了:每年天津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會發放防暑降溫費,每年6月至9月發放,用人單位應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崗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不得以實物代替。
上表中顯示,2018年天津防暑降溫費應該為:每個月為168元。
連發4個月應該是168*4=6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