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例違法、記385分、罰款13580元--“違法王”在廣豐被查!

3月9日上午,上饒市廣豐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永豐大道商城紅綠燈路段執勤時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前檔風玻璃上未粘貼車輛檢驗標誌,存在脫檢嫌疑。執勤民警第一時間使用隨身攜帶的警務通對車輛信息進行查詢,這一查,民警驚訝地發現該車不僅超過4年未年檢,而且還帶著超過一百多例的交通違法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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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正在等紅綠燈的違法嫌疑車被攔下,當民警要求檢查駕駛員證件時,該駕駛員更是語出驚人:“駕駛證已經被註銷了。”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這輛贛E牌照的越野車自2014年2月份開始就屬於脫檢狀態,且至今未投保車輛保險,車輛已有124條交通違法記錄,累計記分385分、罰款13580元,駕駛員程某為上饒市鄱陽縣人,駕駛證早已被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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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的詢問過程中,駕駛員程某自述因車輛交通違法較多,在2014年2月份年檢過期後就再未檢過,也沒購買過保險,平時一直在鄱陽縣行駛,遇到交警往往採取逃避的方法,漸漸地助長了其漠視法律的僥倖心理,平時開車更加肆無忌憚,違法記錄也逐漸增加到100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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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程某駕車從鄱陽縣到廣豐區辦事,在明知自己無證、車輛手續不全的情況下,仍抱著僥倖心理一路驅車150餘公里,不想剛一進入廣豐城區即被細心的廣豐交警路面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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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的情況

最後難免是要依法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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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違法車輛危害之大

首先,他們法制意識、規則意識淡薄。

部分車主和駕駛人認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最大後果就是罰款、記分,違法成本低。

淡薄的法律意識往往容易導致駕駛的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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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缺乏社會公德心。這些違法行為是漠視、侵犯他人的路權和生命安全的表現。不僅如此,有些違法車輛肆意闖紅燈、隨意亂停亂放,對交通秩序帶來影響。

第三是存在僥倖心理。高違法車輛產生的交通違法記錄大多為電子警察拍攝的非現場處罰,駕駛人只需在車輛年檢時一併處理,部分車主或駕駛人乾脆直接脫檢,認為只要不參加年檢,交警就沒辦法,路上也不會被查到。其實,所有車輛的關聯信息和違法記錄都會在交通管理部門的系統裡有記錄,車主切不可存在不年檢、不處理就能逃避的僥倖心理,這些違法記錄所造成的車輛未年檢、無保險不僅會導致被查處時更嚴厲的處罰,有的甚至會影響車主及駕駛員的個人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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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豐交警提醒:

交通違法車主們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要及時處理相關交通違法,及時對車輛進行檢驗。對於任何漠視法律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遵守交規,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開文明車,從細節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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