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開發區法院對9名“酒司機”集中宣判

日照开发区法院对9名“酒司机”集中宣判

直播日照6月8日訊 醉駕入刑以來,一些“酒司機”受到了法律的懲罰,但依然有不少駕駛人心存僥倖,酒後駕駛,違法是要付出代價的,6月7日上午,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又對9名醉駕司機進行了集中宣判。

日照开发区法院对9名“酒司机”集中宣判

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5月23日、24日對此次集中宣判的9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被告人,進行了前期審理工作。圍繞公訴機關的指控,控辯雙方進行了法庭調查和辯論,法官充分聽取了雙方的意見,各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的事實和證據均無異議。

“危險駕駛犯罪行為不但給公共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對行為人自身的影響也是很嚴重的,因為是犯罪行為,首先涉及人身自由和財產等的處罰,可能被判處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開發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單強說,其犯罪行為也會對自己甚至子女的升學、就業、參軍、入黨產生不利影響。

法庭宣判被告人張某、辛某、李某、範某等9人,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兩個月到四個月不等的拘役,視情節緩期執行,並處罰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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