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城區法院:執行幹警登門為83歲申請人送賠償款

嘉峪关城区法院:执行干警登门为83岁申请人送赔偿款

6月7日上午,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朵向峰、茹強抽空前往83歲高齡的申請人郭老太(女)家中,為老人送去其因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致傷一案的賠償款5807元。老人家人為法院幹警一心為民的做法一再表示感謝。

嘉峪关城区法院:执行干警登门为83岁申请人送赔偿款
嘉峪关城区法院:执行干警登门为83岁申请人送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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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李某駕駛的車輛致原告郭某受傷,雙方對交警部門的認定均無異議,予以確認。被告申通快遞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訴訟權利,故事故認定書應作為本案的定案依據,原告在事故中受傷,理應得到合理的賠償。2017年8月10日,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李某賠償原告郭某5457.92元,被告甘肅申通快遞有限公司嘉峪關分公司第一營業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駁回原告郭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生效後,被告李某未能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義務,郭某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在執行階段,法院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李某的賬戶後,李某主動將全額賠償款交到法院。考慮到申請人年齡大、行動不便,辦案幹警在“百日會戰”的忙碌之中,抽空專門前往申請人家中送去了賠償款,更是把司法的關懷和溫暖及時送到當事人身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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