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發佈

头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

協議離婚兩年後,本該重建新生活的徐某突然又背上了150萬元的夫妻共同債務,這是怎麼回事?原來,其前夫周某曾分8次總計向張某借款150萬元,並出具了還款承諾書,經法院主持達成調解協議,但經法院強制執行仍分文未付。於是,張某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150萬元借款為周某與徐某夫妻共同債務。

一審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以下簡稱“24條”),判決案涉150萬元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二審查明,雖然借款發生在周某與徐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但周某和張某均確認該筆債務徐某不知情,故周某與徐某對共同舉債並未達成合意,對此作為債權人張某也知情。周某未能提供確鑿的證據證明徐某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且雙方離婚時未就該筆債務作出約定,僅由周某在離婚前二十天向張某作過還款承諾,卻未經徐某確認。二審因此認定案涉借款為周某個人債務,改判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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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是第二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之一,是民間借貸糾紛中涉及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典型案件,再審審查合議庭擯棄了機械適用“24條”條文文義的常見做法,在全面深入核查分析事實、科學理解立法精神的基礎上,表明案中所涉債務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最終以司法實踐回應了婦女合法權益維護的需求,依法保障作為非舉債一方婦女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头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

3月27日,全國婦聯在京召開第二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發佈會,發佈的“十大案例”是:

一、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承辦的張某與周某、徐某夫妻共同債務糾紛案;

二、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承辦的肖某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

三、上海市閔行區婦聯、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共同承辦的錢某強制猥褻未成年人案;

四、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章某某等35人拐賣兒童案;

五、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承辦的陶某訴陳某某離婚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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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浙江省瑞安市婦聯“虞愛萍工作室”、浙江信泰律師事務所共同承辦的李某陳某離婚損害賠償案;

七、河南省總工會承辦的河南省某高中女教師“排隊生育”事件;

八、上海市普陀區總工會朱雪芹職工法律援助工作室承辦的李某某生育津貼糾紛案;

九、河北省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中心承辦的張某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十、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承辦的趙某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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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發佈的“十大案例”涉及當前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中較為突出、廣受關注的家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財產分割、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特殊勞動保護、女性生育權等熱點難點問題,充分彰顯了黨和國家以人民為中心、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法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鮮明態度,展示了司法機關、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讓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積極作為和取得的成效,為今後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類似案件和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典型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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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是怎麼評選出來的?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全國婦聯與相關團體會員聯合發起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徵集評選活動,並於2015年12月4日“國家憲法日”向社會發布了第一屆“十大案例”,在國內國際引起反響。2017年,全國婦聯繼續聯合團體會員,開展“十大案例”的徵集評選活動。通過各地初評和系統推薦,從近兩年辦理的大量案件中推選出72個在權益類別上具有典型性、在維權方式方法上具有可借鑑性的案例進入終評,評審組經過查閱卷宗、核實內容、評議投票等環節,推選出20個入圍案例,在綜合考慮案例對於解決同類案件和重點難點問題的指導意義的基礎上,最終評選出最具代表性的本屆“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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