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鳳台民警扶摔倒大媽遭遇訛詐這件事?

都是意中人

(圖片來自淮南公安在線官微)


還好,後來有監控清楚地拍到了大媽是騎車拐彎先摔倒,隨後路過的警車上下來兩人趕到大媽面前查看情況。要不然,這位民警還真是有苦說不出了。身為民警,再次遇到需要幫助的人時,出於職責,一定還是會救人於危難之中。可忍不住試想一下,當普通人幫助了一位被三輪車砸到摔傷的大媽後,反而被反咬一口,會不會想到《農夫與蛇》的故事呢?今後再遇到這樣的事情,還會毫不猶豫地站出來嗎?


這樣被幫助不僅不感謝別人還反咬一口的人少些再少些吧,不要關閉別人善良的心。


安徽網

關鍵時刻,警察還得靠監控才能自證清白,想想都讓人汗顏。

這大媽碰瓷碰出新了高度,碰瓷碰出了新境界。以往我看到的碰瓷都是碰普通人,碰小車車主,碰涉世未深的學生,碰好心善良的姑娘,這還是頭一次看到準備向警察碰瓷的事情。

不知道是有人慫恿還是大媽真的摔糊塗了?這信口雌黃、顛倒黑白的事情倒是挺熟練的。大媽的親戚先是指責民警撞到了大媽,還好有監控清楚地拍到了大媽是自己騎車拐彎摔倒,隨後路過的警車上下來兩人趕到大媽面前查看情況並將其攙扶起來的。在確鑿的證據面前,一般人都該慫了吧,誰知道人家又想出了新由頭,接著又說大媽是被警車嚇到才導致翻車摔倒的。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訛詐無底線啊!這耍賴訛人的本事簡直超出普通人類的想象。

試想下,這次扶起大媽的要是普通人恐怕會吃不了兜著走吧。

這要沒有監控錄像,警察恐怕也很難全身而退。

對待這種事情,我們能怎麼辦?聽之任之像躲瘟疫一樣?還是應該把碰瓷訛詐立法入刑,把這些道德水準低下者列入黑名單,讓他們寸步難行?不得不說,碰瓷成本低也是其屢屢發生的原因之一。碰瓷成功了就拿錢,碰瓷失敗了,拍拍屁股走人。

碰瓷這種行為多了,會嚴重影響社會風氣,讓好心人不敢做好事,使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及時的救助。

對於碰瓷者,僅僅是口頭上的批評教育和道德譴責是沒有用的。既然他們的目的是為了錢,那麼一旦認定其碰瓷行為成立,就應該反過來對他們進行十倍罰款。讓他們得不償失,再也不敢做這種事情。


夜雨如書

這起“民警扶摔倒大媽反被訛”的新聞事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民警”、“摔倒大媽”、 “反被訛”,這幾個本不應該連在一起的關鍵詞卻連在一起,嚴重刺痛著人們的神經。警察在我們心中一直都是人民的保護神,有困難找警察,幾乎是小至四、五歲的幼兒就知道的基本常識。

這位鳳台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執行公務過程中,看到被摔倒的大媽,主動去扶起來,本來可能對警察同志日常工作中的最正常不過的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但是,因為那位摔倒大媽的親戚居然去派出所,訛詐上警察同志,說什麼“被警車碰倒,摔傷腳”,如果沒有監控視頻,我想這位民警同志是不是百口莫辯,我想這位民警同志是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如果沒有監控視頻而被訛詐上的話,輕則可能需要賠償這位大媽一定金錢,重則可能丟掉工作甚至被法律處罰,那將是多麼冤枉多麼糟心的一件事情啊?幸好有監控,這種後果沒有發生。

這起“民警扶摔倒大媽反被訛”的新聞事件,辛虧在有監控視頻的情況下,讓訛人大媽及其親戚啞口無言,不然要是沒有監控視頻,可能現在輿論又是另一種導向,一些懷有“有罪推定”的思維定勢的人們可能會認為這位大媽騎車肯定是被這位警察警車碰倒而摔傷腳,不然按照“南京彭宇案”法官的觀點,不是你碰倒你為啥要去扶她?如果跟沒關係你去扶她幹嘛?你扶起來那就是你的責任。

也就是自2006年末“南京彭宇案”發生以來,全國各地各種類似“扶摔倒老人被訛”事件常常發生,這個判例導致的後果太嚴重了,其負面示範效應影響十分惡劣,雖然“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後來承認確實碰倒了那位老人,但是當時大範圍的新聞報道都是彭宇好心扶老人卻被老人家屬訛詐上了,因為新聞的大範圍傳播效應,人們已經忽略了或者根本就沒有關注到是彭宇碰倒了老人,卻讓一些心態不是那麼陽光的人記住了,以後如果在路上摔倒了,不管是不是因為自己造成的,只要有人敢扶那這個扶的人就是有“責任”,就可以去訛一把,訛上了心裡舒暢還有經濟補償,沒訛上也沒有任何責任,這個“南京彭宇案”的負面示範效應造成的影響不可謂不壞。

這起“民警扶摔倒大媽反被訛”的新聞事件,這位大媽及其親戚連保護人民的警察同志都敢去訛詐且差點可能得逞,以後再有人摔倒的話還有人敢去扶嗎?會不會使真正摔倒且需要扶的好人也遭到一定程度的波及,社會風氣、道德水準是不是會進一步滑落?

因為我們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各種制度可能還不夠完善,還不夠健全,沒有人也沒有單位能夠去追究無故訛詐別人的責任,甚至連警察同志都無法追究,只能對其進行所謂的“嚴厲批評教育”。縱觀此類事件中,一直都有人希望有人、有單位或者有法律能夠對這種明目張膽的訛人行徑,通過道德譴責、治安拘留或者列入黑名單等懲罰措施,使這些人付出些應有的代價,對社會風的淨化是不是更有教育意義。如果無故訛詐入刑,這種被摔倒被扶起的人還敢再去訛詐別人嗎?我想這種所謂扶與不扶的糾結問題也肯定不復存在。

有些人抱著能訛詐就訛詐,訛詐不成也沒任何損失,自己摔倒被人扶起就訛詐你,反正也不犯法。如果道德譴責這種行為沒有效果的話,那是不是應該有法律法規對這種人進行制裁,向前面所述,至少可以將其列入黑名單,比如禁止坐飛機、禁止乘火車、禁止坐公交、禁止銀行貸款等等手段都可以,如果對這種行為零容忍,社會風氣是不是會變得更好一些?那些想訛人的人在訛人之前是不是會三思而後行?

這個警察執行公務過程中碰到這個摔倒大媽,隨手把她扶起來,真的是有責任心的體現,可能也真的是其多年的職責習慣使然,當公民人身受到傷害時,我們的人民警察都會主動給予救助。雖然這次被訛詐事件,會讓這位警察同志心裡很鬱悶、很受傷,但是我想未來即使再碰到這種情況,這位警察依然會伸出援手。

在各種媒體報道和網友評論中也不難看出大家這位警察同志的支持,說明我們廣大人民群眾還是持有真善美的高尚品質的人群居多,但是怪就怪在一般發生這種事件的時候,大家在網絡一致表現的對這種自己摔倒卻訛人的事件的憤慨,但是偏偏這種訛人事件卻時有發生,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這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我們能夠做什麼?

想必諸葛亮告誡劉嬋的“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這句格言估計很多人爛熟於心,我想,因為法律制度的缺失,因為道德譴責的失效,因為某些不恰當的和稀泥負面示範效應的影響,那些訛詐人的“惡小”行為往往不會受任何懲罰,那些幫助人的“善小”的行為一般也不會受到任何獎勵。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好心人被冤枉的事件時有發生並要承擔責任,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好心人被證明清白被幫助的訛人者也往往沒有任何責任,其實就是對“惡小”的行為懲罰不夠重,其實就是對“善小”的行為獎勵還不夠多。“惡小”不懲,“善小”不彰,真心希望未來這種訛人的糟心事件不要再發生,真心希望未來這種幫人即使不求彰顯也不要再被人誣陷。







達夫觀察

謝謝。

我不瞭解具體的事情,只是看了題主的描述,才對問題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筆者評論這件事,也只是根據題主的出題範圍,進行評論。

本來是一件做了好事,不留姓名的事情。本以為事情己經過了,結果來了個劇情大翻轉,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現在社會上就有不少的這種現象。明明是做了好人好事,又貪圖什麼回報。最後呢,竟然讓人家誤會,是做賊心虛,心裡有愧,才做的事情。

通過這樣的例子,人們不禁要問:在生活中,以後再遇到這種情況,還敢伸手援手嗎?好心好意的做了事情,再被人家訛詐了,怎麼辦?

其實,在我國幾千年的文明中,見到有困難的人,需要幫助的人,大家都獻出愛心,力所能及地去幫助那些人。這是我們民族的傳統美德,並傳承了幾千年。

到了現在,有很多人被金錢利益所迷惑了眼睛。他們不認為今天社會,還有人會不求圖報,心甘情願地無私地奉獻。我想:這是我們的悲哀。如果少一利慾,多一點溫暖,多好。

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在現實生活中,仍然有許許多多的人,在默默無聞地奉獻著愛心。

據媒體的有關報道,也親眼目睹過,在我們的身邊就有活生生的例子。

有多少名人、億萬富翁,為了回報社會,幫助弱勢群體。幾億幾十億的錢都拿出來做了公益。還有那些活躍在各個地區,各行各業的志願者們。他們都是在做無私的奉獻。

我認為:全社會都應該提倡,人人都應該去爭取做好人,好事。這是正能量的事情,需要去傳承給後輩子孫的。這也是惠及子孫後代的好事情。



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明天。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喜歡關注社會、民生、軍事、農村、家庭和情感問題。非常願意和朋友們分享,自己的心得、體會。歡迎感興趣的朋友,來關注並參與互動;感謝你的支持。]


忘不掉的是過去一

連警察蜀黎都敢訛詐,這是打到衙門口了,可見現在碰瓷的有多麼張狂!

當下的社會浮躁就是如此,人人都想急功近利、不勞而獲,以至於不擇手段。特別是一些為老不尊的老年人,動輒一副倚老賣老,撒潑打滾的架勢,不僅僅是對普通人員如此,甚至面對執法人員也是如此,就是仗著這個社會對老人的尊重和寬容,不斷的寒著這個社會的人心。

為什麼有那麼多老人蠻橫無理?真的是壞人變老了嗎?其實總體來講,絕大多數老人都是好的,都具有老人的慈祥和可親,但是確實有一些蠻橫無理、惹是生非的老人,那其實是一種時代的烙印。

現在的一些老人很多都是從文革走過來的,那個時代講究的就是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問題是那麼一幫毛孩子真的理解什麼叫做革命嗎?知道革命的目的和沉重的意涵嗎?於是就培養出了這樣一些人,那就是不講理,只講誰的武力更強,誰更善於胡攪蠻纏,誰更能夠歪曲真理和事實。

碰巧,這樣一幫人老了,被我們趕上了,經過這些年的沉澱,在這個浮躁的社會環境裡,他們沒有改變。不但沒有改變,因為這個社會的尊老愛幼的優良傳統和包容讓他們覺得自己老了,擁有了更多優勢和權利,於是還有了將蠻橫轉變為利益的衝動。

輿論這個東西原本就會把一個點無限放大成為一個面,於是乎,讓人產生了一種錯覺,到處都是壞老人。其實,老鼠屎只有那麼幾顆,任何社會都有,難以避免。我們的老人大多數都還是心地善良、和藹可親。

法律原本就是用來校正社會上的不良現象的,針對這些老鼠屎應該加大打擊力度,以杜絕這種不良現象繼續蔓延、繼續傳承。但願這次這位熱心的警察蜀黎當時在樂於助人的時候打開了執法記錄儀,好好的打整一下那些貪得無厭、意圖訛詐的人。還社會以公平正義,風清氣正。








謝金澎

這是碰瓷碰到家了,這個碰瓷元兇個人認為並不是那個摔倒的老人,而是那些所謂的親戚,這些人是怎麼想的?向警察碰瓷?這是碰到家了,是想著進去碰碰呢?還是覺得警察都好欺負了,想著玩出碰瓷的新紀錄,誣陷國家執法人員,你這是想出名想瘋了吧!

如今,碰瓷兒讓人談碰色變,即使碰到真的不是碰瓷需要幫助的人,都不敢去幫,誰也保不準到底是真碰瓷還是假幫助。為什麼本來需要互幫互助的傳統美德被這種碰瓷老鼠屎噁心了社會。

難道碰瓷兒就能心安理得嗎?難道不怕真的有一天一場自導自演的碰瓷演變成真的災禍。難道錢在他們的心裡就那麼重要,甚至於沒有了人性,沒有了道德,沒有了良心。

就問題而言,民警出於一切為人民服務的準則,攙扶摔倒老人,可是反過來老人親戚卻說警車撞人,難道警車撞人了都要逃逸?他們心裡怎麼想的,就為了訛錢,難道連警察去扶老人也需要拍視頻做證據嘛?本來舉手之勞,如今卻要先拍下證據去幫助。這樣不是讓我們的世界更加的不敢有人情味,那這個世界就真的沒有一絲人情了!

譴責那些碰瓷的人,讓他們不要影響我們的和諧社會。讓我們的社會多一絲人情味。


珞珈評論社

額,摔倒的大媽現場並未對我的處置提出疑問。兩天後她的家人到所裡,也只是提出警車是不是撞了她,我就讓他看了另一個監控拍攝的錄像,之後他又提出新的疑問,我們就嚴厲的批評教育了一番,他就離開了。

所以這個事,因為未對警方提出不合理的訴求,只是去疑問或質問,我們只能認為他們一方在道德層面存在很大的瑕疵的人。如果他們提出要求賠償等不合理訴求,那他們就涉嫌違法,我們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涉嫌尋釁滋事進行處罰。

回答完畢…


光月_桃之助

警察雖然也是普通人 但是他有一個特殊的身份叫人民警察啊 可是就這麼一個人民警察都被訛詐了 這老婦女不是攤上大事了嘛 這不是沒事閒的難受嘛 最好把這個老婦女判刑到監獄裡生活一段時間 讓她閒的沒事幹啊 至於家人嘛也可以適當的教育或者拘留幾天 絕不姑息犯事之人


小民的風采


山青水秀167193282

在國內,碰瓷敲詐這類違反犯罪行為已經到了下重手懲戒的時候了。碰瓷,不僅僅是個人行為和個別行為,一兩次的成功,給那些心存幻想不勞而獲的違法犯罪分子帶平了“希望”。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些犯罪分子不僅僅敲詐了當事人的錢財,更嚴重的是敲走了群眾的心,少數犯罪分子的無恥行為,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帶來了極大的障礙,因為害怕被訛,在真正有人需要幫扶的時候卻沒人敢出手了。今天,有人連扶危救困的警察也敢訛了,可見問題的嚴重性!再不出手嚴懲,就是縱容犯罪分子,就是破壞社會秩序和人們善良的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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