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高、中考期間實行環境噪聲特殊管制的通告

關於在高、中考期間

實行環境噪聲特殊管制的通告

在高、中考期間為保證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和休息環境、防治和減少環境噪聲擾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城區建築工地、營業性娛樂場所和機械、修理、裝潢等作業存在噪聲擾民的實際情況,經請示縣政府同意在高、中考期間實行環境噪聲特殊管制,特通告如下:

一、在高、中考期間(2018年6月),按照國家有關環境噪聲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各類環境噪聲採取嚴格強制性管控措施:

(一)在城區範圍內進行建築施工的單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環境噪聲防治措施,禁止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進行建築施工作業。

在高考期間(6月6日-6月8日),中考期間(6月26日-6月28日)位於各考點附近的建築施工工地必須停止施工,違者除扣押噪聲源設施外,按上限處罰;其他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夜間施工。

(二)休閒娛樂廣場在高考期間(6月6日-6月8日)、中考期間(6月26日-6月28日)全天24小時禁止娛樂活動。

(三)婚慶場所在高考期間(6月6日-6月8日)、中考期間(6月26日-6月28日)全天24小時禁止嗩吶迎親和燃放煙花炮竹。

(四)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對超過國家噪聲標準的娛樂場所,必須停止營業。對達到國家標準,但影響學生學習、休息的娛樂場所,規定在6月份夜間22時前必須停止營業,特別在高、中考期間(6月6日至6月8日、6月26日至6月28日)24小時內停止營業。對違反規定的,高限處罰。

(五)居民住宅區內及其附近的機械、修理、加工點、室內裝璜等,在高、中考期間不得進行對周圍產生噪聲汙染的作業,違者除扣押噪聲源設施外,並嚴處重罰。

(六)機關、學校、居委會所轄區域內要嚴格限制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對違反規定的高音廣播喇叭要強制拆除。

(七)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和使用時間,高、中考期間禁止使用影響考生複習、休息的超標噪聲源。

二、各相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密切配合,全力做好高、中考期間的環境噪聲防治工作。

縣環境監察大隊在高、中考前一週內,對各考點周圍的建築施工工地及產生噪聲擾民的重點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高、中考期間要組織人員對考點附近進行巡視,發現噪聲干擾考場的現象立即予以制止。

縣文體廣電局在高、中考期間要加強對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噪聲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縣城管局在高、中考期間要加強對休閒娛樂廣場噪聲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縣治安大隊在高、中考期間要加強對社會生活噪聲的舉報電話:0911-7117340

子長縣招生考試委員會

子長縣公安局

子長縣住建局

子長縣城管局

子長縣文體廣電局

子長縣環境保護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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