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這個“坑”害人無數,一箇中小商戶的血淚史

萬達這個“坑”害人無數,一箇中小商戶的血淚史

萬達這個“坑”害人無數,一箇中小商戶的血淚史

我是一名萬達商業的受害者。曾經對萬達充滿了無限期許和敬意,然而與萬達合作後的一件件事情,徹底顛覆了我對萬達的所有美好期待與信任,這些事也讓我至今深受其害痛不欲生。今天,我把與萬達合作中遭遇到的種種不幸及我的疑惑說出來,讓大家幫我評評理,希望能幫到正在或即將與萬達合作的商戶規避風險和套路,也期待社會各界關注中小企業利益。

萬達這個“坑”害人無數,一箇中小商戶的血淚史

文丨宋興龍

2016年11月22日夜23點左右,萬達(就是一億小目標的那個萬達)的人,組織近200名全副武裝的涉黑人員,闖入上海奧沙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租用的位於上海松江萬達百貨樓的六樓。

他們砸毀六樓大門後,破壞了健身會所室內所有監控設備,然後施行暴力:搬、砸、鋸——小型健身設備被暴力搬走,中型設備被砸毀,大型設備被電鋸鋸掉,天地牆裝修全被毀。

現場幾度失控,存放於會所內的名貴珠寶翡翠被搶走,大量名人字畫被毀,損失達數千萬。報案後,警察明明步行兩分鐘就能到達案發地,卻拖了50多分鐘後才到達,面對惡劣的打砸搶行為,警察不阻止不取證不立案,並且阻止受害人拍照取證,致使大量現場犯罪證據丟失或人為被銷燬。

如今距案發時間已500多天,警方仍未刑事立案,損失數千萬的受害者奧沙健身公司窮盡救濟辦法,雖向上海松江各級政府與司法部門反映、舉報萬達犯罪,但這些部門均集體失聲。

受害人奧沙健身公司近期擬向中國證監會、各級司法部門及上海市公安局實名舉報萬達商業公司商業模式涉嫌聯合欺詐、不符合國內主板上市條件,其董監高涉嫌刑事犯罪等。

2013年底,我名下的奧沙健身公司與上海松江萬達廣場簽定合同,租賃整個第六層作為經營健身房及會所用,合同期限8年。

2014年5月30日,奧沙健身會所與松江萬達廣場同時開業,本以為可大展拳腳的我,卻迎來一個又一個噩夢……

噩夢一,面積成倍縮水。

由於簽定合同時萬達廣場並未建好,不能實地測量確定具體面積,當時合同約定租賃面積為4395平方米。基於對萬達品牌的信任,我當時並未懷疑,進場裝修時發現,一至六樓的機房、設備等都佔用六樓面積,實際面積只有2061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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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和補充協議

萬達自己清楚面積只有2061平方米,但就是蠻狠地按4395平方米收取費用。奧沙公司多次反映應重新測量面積,由一至六樓共同分攤機房、設備及管道等面積,直至2015年8月萬達百貨倒閉也未得到解決。

期間,奧沙公司租金及各種費用均按4395平方米交納的,面對奧沙公司的質疑及要,求萬達商管不予解決,反倒以違反合同及停水停電相威脅。

噩夢二,對合同約定條款置若罔聞,無契約精神。

根據合同約定,以及補充條款、附件:

1, 我司健身會員可享有一定時間的免費停車權利;

2, 我司可做游泳池(意向合同已籤、定金已交、設備已預訂、施工圖紙及消防已過);

3, 我司有20%承租面的對外轉租權。在隨後的營業和運營中,我司的這些權益都未得到執行,給公司及公司服務的會員造成了高達429.785萬元的重大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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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萬達的違約行為,導致巨大損失

噩夢三,萬達百貨倒閉殃及池魚,店大欺客,欺凌弱小。

更大的災難及噩夢接踵而來,讓我目瞪口呆。萬達百貨在一至五樓,我健身會所在六樓,2015年8月萬達百貨關門倒閉,導致我在六樓的健身會所無法正常營業。

在萬達百貨關門前,我司不欠任何房租及費用,租金交至2015年10月,算上保證金,實際租金交至2015年12月底,還需要按照4395平交納。

按情況我司租賃萬達場地的根本目的無法實現,萬達毫無道理地“恃大”拒絕賠償。此時我的合同才執行了一年零三個月,而合同期為八年。

噩夢四,萬達關聯公司合夥詐騙。

隨後,更大噩夢接踵而來。

與我司簽訂合同的時候,談判、合同填寫及簽約人均是萬達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萬達商管公司)的高管,參與簽定合同的有全國大客戶部總經理姜楠、高級經理於德國及松江萬達商管店長史中。

這份合同,當時奧沙公司簽字蓋章後,“萬達商管”並沒有立即蓋章後返還,據稱一直在走流程。我想,大公司流程複雜也正常,萬達是大品牌,應該不會出現欺詐行為。

一年多後,奧沙公司已開業快一年了合同才回來,而且是複印件,說是原合同丟失了,複印件上的蓋章單位卻是“萬達投資有限公司”,萬達商管的解釋是萬達投資與萬達商管是一家公司。

當時我已裝修好且已營業,本著對萬達品牌的信任及萬達商管進駐萬達廣場辦公,萬達投資公司在現場無任何辦公人員和辦公場所,所以相信他們之間是一家,沒想到這是一個天大的坑。

關於我遭受的損失,與萬達商管公司談判未果,只能依據合同固定條款至北京仲裁委仲裁。在仲裁庭上,這個給合同蓋章的“萬達投資”出現了,居然不是最初接洽簽訂合同的“萬達商管”。所謂的“萬達投資”的代理律師在仲裁庭辯稱:萬達廣場所有權是萬達投資,與“萬達商管”無關。

當時我真是氣炸了,這已不是店大欺客問題,而是關聯公司合夥詐騙。難道我從始至終接觸的萬達商管,都是大騙子、詐騙犯?

我司向北京市三中院申請解除仲裁,但三中院表示“北京市仲裁委的仲裁是一裁終局,三中院不對仲裁結果是否合理與是否正確進行審理,只對仲裁程序是否合法及仲裁員與萬達之間是否有利益輸送等問題進行審理”。

很想向北京仲裁委瞭解:萬達百貨倒閉幾十家,涉及上萬名中小商戶利益,在北京仲裁委有多少中小商戶向萬達維權能成功的?比例是多少?仲裁員是隨機的還是固定那幾個人?能公佈嗎?

噩夢五,萬達組織近200名黑社會人員進行打砸搶並毆打、非法拘禁一名值班教練近兩小時。

仲裁過程遭遇的不公正待遇,已讓我徹底崩潰。但是,噩夢還在後面,作為萬達的合作伙伴和中小商戶,遭受的災難,沒有最大,只有更大。在仲裁結果沒下來前,文章開始的一幕上演了。

2016年11月22日夜23點左右,萬達帶著近200名全副武裝的涉黑人員闖入奧沙健身會所,也就是租用在位於松江萬達百貨的六樓。他們砸毀六樓大門後,毀壞了我經營的健身會所室內所有監控設備,然後施行打砸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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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達公司打砸搶畫面

現場幾度失控,大量名貴珠寶翡翠被搶,大量名人字畫被毀,損失達數千萬。

這種黑社會打砸搶惡行,被我公司當晚巡場教練發現,結果這位教訓被涉黑人員非法拘禁、毆打近2小時。

噩夢六、面對萬達黑社會式打砸搶,警察不制止不取證不立案,反而阻止我司員工拍照取證。

打砸搶當晚,我們數次報案,在萬達有出警點的警察明明步行兩分鐘即可到達案發地,卻在51分鐘後才趕到現場。

面對萬達黑社會式的打砸搶行為,警號為049591警察不制止不取證反而阻止我司員工取證,致使大量現場犯罪、搶劫證據丟失及被銷燬。

第二天,我司員工至事發地上海松江中山街道派出所報案,警察不受理不給回執函。事發3個多月後,派出所才給“不予立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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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設備被破壞,無法拍照取證

在信訪室,警察當我的面宣讀了不立案的理由:“萬達在幫你保管財物。”

發現驚天秘密,租戶注意雷區

作為一個遭受不公正對待的中小商戶,在經歷一連串的事件,並深入調查後,發現了一個驚天秘密,供與萬達已經合作或者即將合作的同行參考:

1. “萬達投資”和“萬達商管”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

2.利用合同返還的滯後性來規避期間自己的違法行為

同時,萬達利用這一品牌的欺騙性及“自己是大公司應該信得過、合同層層審批需要時間”等理由,從而依靠合同返還中小商戶的滯後性,為這個騙局贏得時間差。比如,我的合同是在開業後很久才拿到且是複印件,上面的蓋章也是模糊不清,等明白了木已成舟。

3.設置固定合同文本,任何爭議的解決方式都是在北京仲裁委仲裁,而且是一裁終局。這個種裁委就在萬達北京總部的旁邊。很多中小商戶還未明白是怎麼回事,就失去了繼續維權機會。

作為萬達受害者的幾點疑問和思考

1.這個過程是否意味著,萬達與中小商戶的合同從一開始就不受法律保障?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騙局?

4. 萬達在大連起家,一路走來幾十載,實現了無數個“小目標”,彙集成如今的大目標。可是,這些大目標的實現是靠對數十萬中小商戶的長期欺騙和黑社會的打砸搶實現的,萬達的大目標實現了,卻毀滅了無數箇中小商戶的小小目標。

打開互聯網,只要一搜“萬達商戶維權”等類似關鍵詞,儘管萬達擁有強大的刪貼能力,仍然會有鋪天蓋地的維權、申訴的貼子。曾經堂堂中國首富,就是靠欺騙中小商戶和流氓式的打砸搶得來的?這種囂張跋扈的野蠻、欺詐的商業模式,何以能長期存在?

5. 合法財產在合法的經營場所一夜之間被砸被搶,涉案金額6000萬左右,犯罪嫌疑人及其法人代表至今仍逍遙法外,甚至都未被問訊過。如此惡劣的刑事案件,構成故意損害財產罪、聚眾搶劫罪及非法拘禁罪,且數額巨大影響惡劣,誰在為萬達充當保護傘?

松江警方至今未對萬達進行刑事立案,也未給出不予刑事立案的具體理由,是因為對方是萬達嗎?

我幫助過很多人,為貧困區修路助學等,當我遇到萬達這樣的公司需要討一個公正說法時,我發現自己象我以前幫助過的人一樣,無奈、無助甚至絕望。

作為一箇中小企業家,在商業的世界裡去研究戰略、市場、團隊執行力,半生打拼所得的合法財產一夜間被砸被搶,500多天警察不立案,面對這種的商業環境與社會環境,所謂的企業家精神還有什麼用?奮鬥還有什麼意義?

處於壟斷地位的萬達,無視契約精神,利用強勢地位毫無顧忌地欺騙甚至涉黑恫嚇、侵害中小商戶利益,擁有一定權力的部分司法人員盡展權力的傲慢,無視事實、冷漠不作為,甚至為這種欺騙與侵害提供保護,讓這種欺騙與侵害繼續進行著,我怎麼也想象不到這發生在松江,發生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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