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羅: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卡斯特羅: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羅昌平|文

“假如暗殺是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的項目,我一定獲得金牌!”菲德爾·卡斯特羅說。

幕僚估算,美方曾對他發起638次暗殺,無一成功。這個數字更像是宣傳機器的產物,水分太大,否則小瞧了美國中情局的實力。

其實,即使沒有這一條,絲毫不會影響卡斯特羅的傳奇一生。

卡氏1926年8月13日出生在奧連特省一個甘蔗莊園家庭。父親原是西班牙軍人,以栽培甘蔗發跡,母親由莊園的長工變成第二任女主人。他屢次革自家的命——13歲反對父親荼毒僱農,執政後率先充公父母的莊園。

他政治生涯的劣跡之一,就是對於財產權的無視。

古巴1898年脫離西班牙統治而獲得形式上獨立,實際一直被美國左右。自1902年以後,美國曾先後三次派遣海軍陸戰隊控制這個島國的政治局勢,扶持巴蒂斯塔傀儡政權,還佔據了島上的戰略重地——關塔那摩灣作為美國海軍基地,以輻射加勒比海地區。

彼時,美國資本控制了整個古巴的經濟,包括公用事業的80%、採礦業的90%、牧場的90%、石油工業的幾乎100%、公用鐵路的50%、製糖業的40%及銀行存款的25%。其中古巴的支柱產業蔗糖生產,種植部分有25%——約27.5萬英畝的土地在美國糖業手中。

這些產權清晰的巨量資產在革命勝利後,一夜之間被卡斯特羅國有化。連親爹的資產都會充公,何況美帝?

革命二字,超越一切,注入這個國家的權力基因。

需要糾正國人的一個印象是,古巴歷史上並無帝制,卡斯特羅亦無世襲意願,他的兒子雖在政府部門任職,並無顯赫安排;自行廢除終身制後,他交權給胞弟勞爾,看起來是家族裙帶,其實論資排輩,勞爾已是革命隊伍中的不二人選。

在古巴隨機訪問各個階層,無人有此擔心。

卡斯特羅18歲成為古巴最佳全能運動員,次年考入哈瓦那大學法律系,從此更換跑道,反寡頭政治,倒專制政權,抗美帝統治。詩人在追求姑娘時總是歌頌愛情,一旦得手就開始禮讚自由,政客對待權力的態度大抵如此。卡氏在學生時代所反對的,有相當一部分正是半個世紀後自己在做的。

1950年,卡斯特羅拿下法學博士,以律師身份專為貧困大眾充當辯護人。三年後的7月26日,26歲的他與134名愛國青年攻打蒙卡達兵營,逆襲不成,鋃鐺入獄。

律師經歷將他鍛鍊成了演講天才,與其交際過的人告訴我,卡翁演說極富鼓動性,語言生動活潑,說理深入淺出。他最經典的演講救了自己的命,就是那年在法庭上發表長達四個小時的辯護詞——

諸位法官先生:

從來沒有一個辯護律師在這樣困難的條件下工作;也從來沒有過一個被告遭到過這麼多的嚴重的非法待遇。在本案中,辯護律師和被告是同一個人。我作為辯護律師,連看一下起訴書也沒有可能;我作為被告,被關在與外界隔絕的單人牢房76天,這是違反一切人道和法律的。

我不得不在這個法庭上擔任自己的辯護人,原因有二:第一,實際上完全剝奪了我的辯護權;第二,只有感受至深的人,眼見祖國受到那樣深重的災難,正義遭到那樣踐踏的人,才能在這樣的場合嘔心瀝血地講出凝結著真理的話來。

並非沒有慷慨的朋友願意為我辯護。哈瓦那律師公會為我指定了一位有才幹有勇氣的律師:豪爾赫·帕格列裡博士,他是公會的主席。但是他卻不能運行他的使命。他每次想來探望我,都被拒於監獄門外。一個半月之後,由於法庭的干預,才允許他當著軍事情報局的一個軍曹的面見了我十分鐘。

按常理說,一個律師是應該和他的當事人單獨會話的,這是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受到尊重的權利,只有這裡是例外。在這裡,一個當了戰俘的古巴人落到了鐵石心腸的當局手中,他們是不講什麼法律人情的。

帕格列裡博士和我都不能容忍對於我們即將採取的辯護策略進行這種卑汙的刺探。難道他們想預先知道我們用什麼方法揭露他們所竭力掩蓋的可怕真相嗎?於是,當時我們就決定,由我運用我的律師資格,自作辯護。

軍事情報局的軍曹聽到了這個決定,報告了他的上級,這引起了異常的恐懼,就好像哪個調皮搗蛋的妖怪捉弄他們,使他們感到一切計劃都要破產了。

諸位法官先生,他們為了把被告自我辯護這樣一個在古巴有著悠久常規的神聖權利也給剝奪掉,施加了多少壓力,你們是最清楚不過了。法庭不能向這種行徑讓步,因為這等於陷被告於毫無保障的境地。

請注意,所有這些都發生在停止一切保證、嚴格地運行公共秩序法以及對廣播、報刊進行檢查的時候。現政權該是犯下了何等駭人的罪行,才會這樣懼怕一個被告的聲音啊!

我應該強調指出那些軍事首腦們一向對法律所持的傲慢不遜的態度。法庭一再下令停止施加於我的非人的隔離,一再下令尊重我的最起碼的權利,一再要求將我交付審判,然而無人遵從,所有這些命令一個一個地都遭到抗拒。

更惡劣的是,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開庭時,就在法庭上,在我身旁佈下了一道衛隊防線,阻止我同任何人講話——哪怕是在短短的休息時候,這表明他們不僅在監獄裡,而且即使是在法庭上,在你們各位面前,也絲毫不理會你們的規定。

當時,我原打算在下次出庭時把它作為一個法院的起碼的榮譽問題提出來……我再也沒有機會出庭了。他們作出了那些傲慢不遜的事之後,終於把我們帶到這兒來,為的是要你們以法律的名義——把我們送進監獄,他們要強加給你們的角色實在是極其可悲的。

“願武器順從袍服”,這句拉丁諺語在這裡一次也沒有實現過。請你們多多注意這種情況。

但是,所有這些手段到頭來都是完全徒勞的,因為我的勇敢的夥伴們以空前的愛國精神,出色地履行了他們的職責。

不錯,我們是為古巴的自由而戰鬥,我們決不為此而反悔。當他們挨個被傳去訊問的時候,大家都這樣說,並且跟著就以令人感動的勇氣向法庭揭露在我們身上犯下的可怕的罪行。雖然我不在場,但是由於博尼亞託監獄的難友們的幫助,我能夠足不出牢房而瞭解審判的全部詳情,難友們不顧任何嚴厲懲罰的威脅,運用各種機智的方法將剪報和各種情報傳到我的手中。

他們就這樣地報復監獄長塔沃亞達和副監獄官羅薩瓦爾的胡作非為,這兩個人讓他們一天到晚地勞動,修建私人別墅,貪汙他們的生活費,讓他們捱餓。

隨著審判的進展,雙方扮演的角色顛倒了過來;原告結果成了被告,而被告卻變成了原告。在那裡受審的不是革命者,而是一位叫作巴蒂斯塔的先生……殺人魔王!……如果明天這個獨裁者和他的兇殘的走狗們會遭到人民的判決的話,那麼這些勇敢而高尚的青年人現在受到判決又算得了什麼呢?

我應該說,我在獄中不能拿到任何論述刑法的著作。我手頭只有一部薄薄的法典,這是一位律師 ——為我的同志們辯護的、英勇的包迪利奧·卡斯特利亞諾斯博士剛剛借給我的。同樣,他們也把馬蒂的著作放到我手中。看來,監獄的檢查當局也許認為這些著作太富於顛覆性了吧!

我對法庭只有一個要求:為了補償被告在得不到任何法律保護的情況下所遭受的這麼多無法無天的虐待,我希望法庭應允我這一要求,即尊重我完全自由地表達我的意見的權利。不這樣的話,就連一點純粹表面的公正也沒有了,那麼這次審判將是空前的恥辱和卑怯。

我承認,我感到有點失望。我原來以為,檢察官先生會提出一個嚴重的控告,會充分說明,根據什麼論點和什麼理由來以法律和正義的名義判處我26年徒刑。然而沒有這樣。他僅僅是宣讀了社會保安法第148條,根據這條以及加重處分的規定,要求判處我26年徒刑。

我認為,要求把一個人送到不見天日的地方關上四分之一世紀以上的時間,只花兩分鐘提出要求和陳述理由,那是太少了。也許檢察官先生對法庭感到不滿意吧?因為,據我看到,他在本案上三言兩語了事的態度,同法官先生們頗有點兒衿持地宣佈這是一場重要審訊的莊嚴口吻對照起來,簡直是開玩笑。

諸位法官先生,為什麼他們這麼想讓我沉默呢?為什麼不讓我可以有一個駁斥的目標呢?難道完全缺乏任何法律、道義和政治的根據,竟不能就這個問題提出一個嚴肅的論點嗎?難道是這樣害怕真理嗎?

檢察官的起訴只限於念念一條五行字的條文,難道他們以為,我也只糾纏在這一點上,像一個奴隸圍著一扇石磨那樣,只圍繞著這幾行字打轉嗎?我絕不接受這種約束,因為在這次審判中,所爭論的不僅僅是某一個人的自由的問題,而是討論根本的原則問題,是人的自由權利遭到審訊的問題,討論我們作為文明的民主國家存在的基礎本身的問題。

我不希望,當這次審判退出時,我會因為不曾維護原則、不曾說出真理、不曾譴責罪行而感到內疚。

我認為我已充分地論證了我的觀點,我的理由要比檢察官先生用來要求判我26年徒刑的理由要多。所有這些理由都有助於為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而鬥爭的人們,沒有一個理由是有利於無情地壓迫、踐踏和掠奪人民的人。因此我不得不講出許多理由,而他一個也講不出……

我們敬聆過泰坦的話:自由不能祈求,只能靠利劍來爭取。我們知道,我們的先驅者為了教育自由祖國的公民,在他的《黃金書》中說:“凡是甘心服從不正確的法律並允許什麼人踐踏他的祖國的,凡是這樣辜負祖國的,都不是正直的人……”

古巴啊!假使你背叛了你的先驅者,你會落得什麼樣的下場啊!

我要退出我的辯護詞了,但是我不像律師通常所作的那樣,要求給被告以自由。當我的同伴們已經在松樹島遭受可惡的監禁時,我不能要求自由。你們讓我去和他們一起共命運吧!在一個罪犯和強盜當總統的共和國裡,正直的人們被殺害和坐牢是可以理解的。

我衷心感謝諸位法官先生允許我自由講話而不曾卑鄙地打斷我,我對你們不懷仇怨,我承認在某些方面你們是人道的,我也知道本法庭庭長這個一生清白的人,他可能迫於現狀不能不作出不公正的判決,但他對這種現狀的厭惡是不能掩飾的。

判決我吧!沒有關係。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這與其說是為自己辯護,倒不如說是對巴蒂斯塔政權的譴責。幸而卡斯特羅指控的獨裁集團尚有一絲心軟,加之西班牙人留下的司法遺產,他在入獄 22 個月後獲得特赦。

我執意引用這份辯護詞的絕大部分,是因為時至今日,它可以直接用在我們身上,用於我們身邊的法庭。如果這位“中國人民的老朋友”感知大洋彼岸的政情,曉得這片國土的現狀,不知作何感想,或者置若罔聞?

卡斯特羅: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曼德拉和昂山素季常有,而德克勒克和吳登盛不常有;人們樂於放大曼德拉和昂山素季的堅持,卻也習慣忽略德克勒克和吳登盛的開明與仁慈。如果卡斯特羅換了另一種司法體系,他只能牢底坐穿。

作為司法獨立傳統的受益者,可喜的是,卡斯特羅在革命成功後繼承這一制度主張,即維持一個正義體系的獨立公正,絕不容忍所謂黨的領導干涉司法。

他的這份辯護詞,後來以《歷史將宣佈我無罪》為題,收進了古巴各級學校的教科書。

查閱古共黨章及文宣綱領,沒有卡斯特羅思想,他尊何塞·馬蒂為理論導師,自己僅是實踐者和執行人,即使想要明確表達的觀點,多以單篇演講傳遞。

位於維達多區的哈瓦那大學,已有三百年曆史,校門如同高聳的法院,需要抬步數十臺階上行。在西班牙風格的雙向迴廊中,可見律師卡斯特羅的舊照。

古巴的司法體制並非其本土自然產物,因西班牙殖民而生,隨著政權形態的更迭不斷嬗變,既繼承了大陸法系職權主義的傳統,又沾染上濃烈的英美法系當事人主義的特徵。

卡斯特羅認為,政治理論間的根本衝突不會影響法官對司法公正和獨立。如古巴法官對待他們的職業責任,同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官一樣嚴肅,強調對個案實踐的獨立思考。

除此,古巴司法制度體現了限制死刑、刑罰輕緩和人道主義關懷等諸多現代法治發展趨勢。在保障人權的刑事訴訟、審判獨立、檢察一體化方面,可為本朝殷鑑。

卡斯特羅從不著西裝,向以瘦綠戎裝示人,在軍人與律師雙重屬性中,他對司法體系的設置偏向於後者。這與他在宗教信仰方面的變通,如出一轍,也是他執政理念的亮點。

我曾經問過一位古巴老人,如何評價卡斯特羅?他的炯炯目光透過雪茄煙霧鎖定我,沉默良久後回答:“我們都熱愛他,但要全面評價他,還需要時間的檢驗。”

如果非要給他一個評價,顯然缺乏足夠的公允。於是,我嘗試通過十個指標衡量,四六開,功略大於過,晚年不再出現變故當為大幸。

他的過,體現在對言權網絡的封禁,對財產權的豪奪,黨政不分,成為改革開放的最大障礙;至於功,包括對信仰自由的推動、對司法獨立的力挺、對頂層特權的限制,自行廢止終身制,沒有文革式悲劇,以及對免費教育醫療等國家福利的堅持。

在共運史上,他或是最接近這套體系的變通實踐者。至少現在看來,古巴民眾的幸福指數還是蠻高的——不僅僅體現在78.3歲的平均壽命和99%的識字率,儘管改善的空間很大。

沒錯,對於卡斯特羅後半生的審判,歷史尚未給出最終裁定。不知最後這一段路,他會否想起當年在法庭上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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