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綱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總 編|沈洋
副 總 編|楊玉昆 楊瓊 張國華
主 編|楊玉昆
總 策 劃|曹斌
策 劃|雷雲波 王道榮 邱俊 毛治府 彭沁 王軍
編 輯|李潔 虎霖孜(實習)
主 辦|中共昭陽區委宣傳部
承 辦|昭陽區新聞中心
閱讀更多 鶴鄉聖果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