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七:織女和牛郎好之前,還有另一個男人?| 林屋讀書
“林屋讀書”之前發表了本人兩篇文章 三月三:中國人消失的狂歡節?和 端午節:一個不適合嘿咻的日子 ,為讀友分別解構了上巳與端午的文化內涵,得出的中心思想是:三月三,就是我們約起的節日;五月五,則是我們不約的節日。那麼今天七月七,到底是約是不約呢?
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情人節?
說起七夕,自然離不開牽牛織女。《詩·小雅·大東》說:“維天有漢,監爾有光,跂彼織女,終日七襄;雖然七襄,不成報章,睆彼牽牛,不以服箱。”銀河北邊有三顆星辰,每天挪動七次位置,路線好似織布的杼軸,於是命名為織女星;而與織女隔著銀河相對的大星正是牽牛星。
古人認為天地是聯通的,比如嫦娥一言不合就奔月,織女星神當然隨便客串人間。女神姐妹倆跳進銀河,溼身從漢江爬出來然後就壓馬路,上古妹子都比較活潑開放,姐妹花就和個叫鄭交甫的約了一發。仰慕者趨之若鶩,但其他人運氣不好,連女神面都沒見到。“南有喬木,不可休思。漢有遊女,不可求思”,只好哼個情歌解渴。漢既是漢水,又是天漢。
到了漢朝,織女又迴歸天界,並對牛郎日久生情了。《風俗通》佚文:“織女七夕當渡河,使鵲為橋,相傳七日鵲首無故皆髡,因為梁以渡織女故也。”《古詩十九首·迢迢牽牛星》也誕生於此時。牛郎織女搞異地戀,每年七月七見一面。有人說織女沒心思上班被父親責罰(《述異記》),有人又說牛郎拖欠彩禮錢被岳父責罰(《荊楚歲時記》)。天帝:呵呵。
織女與鄭交甫的豔遇,與巫山神女的故事極為相似,反映的是原始群婚制遺存,織女、巫山神女,則是群婚中最活(yin)躍(dang)的少女神。在民族史資料中,這種少女有時竟是全民崇拜的偶像婚姻神。所以,織女下凡雖是要約的節奏,但遺憾的是沒記載具體時間。明人羅頎在《物原》說“楚懷王初置七夕”,漢江在楚國境內,楚人氣質浪漫,織女作為婚姻神有一定合理性。
迎風披彩縷,向月貫玄針——乞巧節?
乞巧這個詞,很容易看成洪七公手下。其實是女子乞求手巧之義,而祭祀的神靈正是織女。乞巧風俗產生於漢代,一種方法是穿七孔針,另一種是蜘蛛結網。《荊楚歲時記》:“人家婦女結采縷,穿七孔針,或陳几筵酒脯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網於瓜上,則以為符應。”喜子是一種寵物蜘蛛,以蛛網疏密表示巧拙。
時代在發展,乞巧也越來越能玩。唐代皇室和貴族家有乞巧樓、民間每戶也都有織女臺。宋朝又搞出個投針乞巧。《帝京景物略》:“婦女曝盎水日中,頃之,水膜生面,繡針投之則浮,看水底針影。”如果影子呈現花草、鳥獸、鞋子、剪刀等形狀,那麼恭喜通關了;如果粗如錘、細如絲、直如軸蠟,那麼請投針重來。
但是,七夕除了乞巧之外,還有不少其他活動。比如可以乞富(“主果瓜絲帛財寶”)、乞子(“以蠟作嬰兒,浮水中以為戲”)、乞壽(《風土記》),甚至還有乞婚。《中華全國風俗志》就記載民國廣州有未婚少女組織的乞巧會,在會上“拜仙”;而婚後一年內“辭仙禮”,這個“仙”自然就是媒妁之神了。這裡織女作了一回婚姻神,饒有趣味的是,也許這又正是漢水女神的本來面目。
那麼,七月七到底是情人節還是乞巧節,到底約還是不約?一邊是商家大促歡慶情人節,一邊又是學者呼籲銘記乞巧節。其實,中國節日源遠流長,每個節日都有豐富的活動與深刻的內涵。而追根溯源來看,很多節日存在共性(農事、辟邪、祭祀、生殖等)。在我們忙著貼標籤之前,不妨先理清史料記載。至於情人節還是乞巧節,本身兩個概念不是對立關係,那就該乞巧的乞巧,該約X的約X吧。
七夕也有女節、女兒節等稱呼,相對情人節、乞巧節更加完美,畢竟是我國唯一以女性為主角的傳統節日。或者就乾脆叫女神節吧,總比放那啥3月8日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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