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擔保貸款新政幫助創業者邁好“第一步”

今年截至目前共發放款額1254萬元

張家口新聞網訊今年以來,我市執行新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自主創業者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使得創業者能夠邁好創業“第一步”。截至目前,全市共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09筆,總金額1254萬元。

創業擔保貸款,是指以具備規定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為借款人,由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經辦金融機構發放,財政部門給予貼息(小微企業自行選擇貼息或擔保中的一項),用於支持個人創業或小微企業擴大就業的貸款業務。今年我市執行的創業擔保貸款新政策,主要是在貸款對象、申請條件以及擔保和貼息要求方面有了較大變化。

貸款對象範圍進一步擴大。除原規定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外,將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納入支持範圍,同時將小微企業貸款對象範圍調整為“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貸款申請條件進一步降低。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貸款記錄的要求中,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內,應沒有商業銀行其他貸款記錄”中的“向前追溯五年內”調整為“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放寬擔保和貼息要求。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原來“可享受一次最長不超過三年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期滿後,可繼續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劉柱崔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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