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母編隊實施攻擊,偵察的作用非常關鍵

航母編隊賴以生存的基礎就是非凡的對海對陸打擊能力,它的攻擊力遠超海軍任何一種其他艦型,太平洋戰爭中的主力艦有70%都是被航母艦載機所擊沉的,所以航母編隊也被稱為對海打擊之王。

航母編隊實施攻擊,偵察的作用非常關鍵

對海打擊與對陸打擊的區別

同為打擊作戰,編隊指揮官不要將二者混為一談。除了使用的武器種類的區別,以及我們後面會提到的在情報準備上的區別外,還有一個很大的區別是:

典型的陸上目標一般都在完善的防空體系保護之下,在高價值目標的周圍,分佈著由遠程對空警戒雷達、低空補盲雷達、中高空防空導彈陣地、低空導彈陣地、高炮陣地、機動防空火力、防空指揮所、通信網絡構成的完善防空體系,備彈量充足,發射裝置多,火力通道多,正常情況下能持續對抗不同高度不同方向的大批目標。缺點就是一般分散在較為廣闊的區域,傳感器與武器分散,不同類型武器也分散,分散就帶來了漏洞和機會,加上還有地形的影響,通過精心的組織就能被找到弱點,層層擊破,打擊要點,造成體系癱瘓。

而典型的海上目標,如敵方大型艦艇編隊,就是防空資源高度集中,每艘艦艇就是一個集成了各類對空傳感器、各類對空武器的高度綜合體,防空隊形時編隊艦艇分佈也相對集中。面對這樣的目標,難以找到缺陷和漏洞,但受限於艦艇有限的發射裝置、火力通道資源,其能同時抗擊的打擊是有上限的。

航母編隊實施攻擊,偵察的作用非常關鍵

所以,形象的說,對陸打擊是尋找漏洞,抽絲剝繭,抓住要害,癱瘓體系,智取核心的技術活兒,才會被稱作“外科手術式”的打擊;而對海打擊則是靠蠻力徹底壓垮對方的防空力量,是暴力破解方式的體力活兒,才被稱為“飽和攻擊”。

或者換而言之,不會有人對陸打擊採取“飽和攻擊”,也不會有人對敵海上編隊搞“外科手術式”打擊。

跟對陸打擊一樣,對海打擊行動也是航母編隊的艦載機、水面艦艇、潛艇的綜合運用。根據戰場情況,指揮官要靈活配置。

對海打擊戰的指揮控制

航母編隊的對海打擊作戰一般由編隊水面戰軍官統一指揮和控制。當對海打擊任務優先級很高,比如類似大洋艦隊決戰這種的,就會由編隊指揮官親自擔任。如果是小規模的對海打擊任務,一般會委託部分艦艇和飛機兵力組成水面打擊大隊單獨行動,由其中的資深艦長或護航的驅逐艦中隊指揮官負責。水面打擊大隊需要及時向編隊對海打擊戰軍官上報任務進展情況和武器彈藥消耗情況。

對海打擊戰軍官一般還兼任編隊內的水面航跡協調官,負責對航母編隊所轄兵力探測到的所有水面目標進行統一的編號和識別。而航母編隊行動區域內還會有其他友鄰兵力探測到的水面目標情報,就由編隊指揮機構的超視距航跡協調官來通報給對海打擊戰軍官。這樣就構成了一個航母編隊行動範圍內完整的水面目標態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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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偵察很關鍵

航母編隊的任何作戰任務中,情報都很關鍵。但對海打擊和對陸打擊的情報要求還是有所區別。

對陸打擊的目標是相對固定的,目標座標位置不是重點,情報準備的重點是目標的類型、堅固程度,周圍的設防情況,以便找到其弱點或薄弱環節,制定合理的兵力、航線、戰術、掛載武器,來以最小的代價摧毀之,並評估打擊效果。

而對陸打擊的目標是海上高速機動的敵方艦船,此時的情報準備的首要任務是敵方艦艇編隊的位置、動向、組成。回憶一下太平洋戰爭中,美日雙方航母編隊指揮官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都在試圖弄清楚這些個問題,而後面的打擊就是一個短促的暴力過程而已。而且這些信息要及時。可能半個小時的功夫,敵方編隊就能跑出十幾海里,隊形也會發生很大變化。所以可以理解為對海打擊的目標個個都是能跑能反擊的“時間敏感目標”,所以情報的時效性非常重要。

所以歸納起來,對陸打擊的情報力求“豐富具體”,而對海打擊的情報要求“及時準確”。

典型對海打擊的情報包含以下幾個要素:目標方位,目標的座標位置,運動方向和速度,編隊規模,艦艇類型、上述情報獲得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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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要素是按照優先等級排序的,每缺乏一個,情報的價值等級就會下降一檔。比如,當僅僅知道目標大概方位時,就無法發動攻擊,需要排除偵察機去複查核實。如果知道了目標的座標、航速航向,就可以派偵察機去核查,甚至派一個小規模的具有對海打擊能力的小飛機編隊去進行戰鬥偵察。

偵察兵力與偵察行動

對海打擊是,戰略情報只能起到一個預警參考作用,為了獲得敵方艦艇及時準確的信息,主要依靠戰術偵察力量。

編隊指揮官不要習慣性總是考慮編隊自身的戰術偵察力量。跟別的作戰任務一樣,要習慣性藉助“外力”。岸基的P-3C和P-8A這樣的遠程巡邏機是比較理想的首選戰術偵察兵力,以後還有海軍型“全球鷹”無人機。直接支援航母編隊作戰的P-3C、P-8A反潛巡邏機、EP-3E電子偵察機均有責任承擔水面監視任務,利用起對海搜索雷達、紅外光電設備、電子偵察設備,為航母編隊通報300海里以外的水面情況。

然後是編隊內擔任偵察任務的飛機。這些飛機包括E-2C預警機、S-3B反潛巡邏機,也包括空中巡邏的戰鬥機,以及執行海上監視任務的艦載直升機。正常情況下,艦載機按波次出動巡邏時,每個起飛波次中會派出1~2架飛機負責對海警戒偵察,主要在有敵方艦艇活動的海域和方向上實施警戒和搜索。得益於機載雷達對海搜索範圍遠大於二戰時期艦載偵察機的目視距離,每架機正常搜索扇面可達30度,必要時可以擴展到60度,搜索距離為編隊ZZ點以外50~350海里。根據威脅情況,典型的對海搜索扇區部署是2個30度扇區,必要情況下增加到每波次6架飛機,每架機搜索60度,總共360度全方位搜索。而艦載SH-60直升機受限於速度和航程,一般負責晝間查證其他單位發現的不明水上目標,以及例行的黎明和黃昏水面搜索任務,搜索距離不超過120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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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岸基巡邏機,還是艦載機,對海搜索的手段包括各種主被動傳感器,如對海雷達、電子偵察設備、紅外光電設備、以及目視。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偵察警戒兵力一般不會只幹一件事情,如反潛巡邏機、直升機往往同時肩負著反潛警戒任務,預警機同時肩負對空警戒任務等。此時,對這些兵力的指揮首先還是歸對應的編隊反潛戰指揮官、防空戰指揮指揮官、電子戰軍官負責,畢竟防禦是全時且第一位的,編隊對海戰軍官就需要跟他們協調資源。

再往裡是編隊內的艦艇。有時候會在對方水面艦艇來襲方向派出部分護航艦艇承擔預警監視任務,也被稱為水面打擊大隊或局部反艦編隊,為了保證航母本隊的安全縱深,水面打擊大隊一般會在威脅方向上適當前出,阻止對方將航母本隊納入到反艦導彈射程。或者在不符合開火條件時,對敵方艦艇進行監視、反監視,阻止敵方艦艇靠近和監視航母本隊。

航母編隊實施攻擊,偵察的作用非常關鍵

艦艇的對海搜索手段,除了對海搜索雷達、電子偵察設備,還包括拖曳聲納。得益於SQS-19聲納系統為代表高性能的裝備,在水聲環境適宜的情況下,往往能在100海里之外發現和定位對方戰鬥艦艇的聲學信號,並能進行可靠聲紋特徵識別,在作用距離和準確性上往往會超過傳統的雷達。

最後,別忘了編隊所轄的攻擊型核潛艇也有對海監視職能,雖然其隱蔽性是第一位的,但當其在200海里巡邏線上發現危險或重要水面目標後,也應當及時向編隊反潛戰指揮官報告,由其轉告編隊對海打擊戰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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