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些人群可以少交或不交

6月5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些人群可以少交或不交

一、 自 2018年6月5日(出票日期)起,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0元。

二、 婴儿免收燃油附加。

三、 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 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 即 800 公里( 含) 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800公里以上航段免收燃油附加。

四、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

五、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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