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學院 “三定”方案實施步驟

科學合理地制定“三定”(即定職能、定機構和定編制)方案,是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實行崗位聘任制的前提,是一項事關全局的基礎性工程。黃山學院甩開膀子,捋起袖子,開始了新的改革。

第一階段(9月4日-9月10日)學校黨政領導和有關院系、部門學習相關文件,領會文件精神。

第二階段(9月11日-9月20日)領導組辦公室進行校內與校外調研,各院系、部門提交各自的機構改革方案,並對各自的機構設置、職責及編制進行界定,並於20日下午16點前將書面材料交於“三定”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具體材料、格式情況請參照附件:黨政管理機構、群團、科研、教輔機構參照附件2、附件3;院系參照附件2、附件3及附件4;並將以上材料發送至人事處郵箱)。

第三階段(9月21日-9月30日)整理分析各部門上報材料,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初步確定學校的主要職責、機構調整方案及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

第四階段(10月8日-10月15日)由“三定”工作辦公室成員分兩組初步確定機構職能(黨政管理機構、專職科研機構、群團組織、附屬機構一組,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一組)。

第五階段(10月16日-10月25日)初步確定各級機構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完成“三定”草案。

第六階段(10月26日-10月31日)校黨委審定黃山學院“三定”工作方案並上報省教育廳。

黃山學院 “三定”方案實施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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