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 “三定”方案实施步骤

科学合理地制定“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和定编制)方案,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行岗位聘任制的前提,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程。黄山学院甩开膀子,捋起袖子,开始了新的改革。

第一阶段(9月4日-9月10日)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院系、部门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第二阶段(9月11日-9月20日)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校内与校外调研,各院系、部门提交各自的机构改革方案,并对各自的机构设置、职责及编制进行界定,并于20日下午16点前将书面材料交于“三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材料、格式情况请参照附件: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科研、教辅机构参照附件2、附件3;院系参照附件2、附件3及附件4;并将以上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第三阶段(9月21日-9月30日)整理分析各部门上报材料,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初步确定学校的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方案及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预算形式。

第四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由“三定”工作办公室成员分两组初步确定机构职能(党政管理机构、专职科研机构、群团组织、附属机构一组,教学机构、教学辅助机构一组)。

第五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初步确定各级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完成“三定”草案。

第六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校党委审定黄山学院“三定”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

黄山学院 “三定”方案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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