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敦促地方政府加快預算執行支出進度

財政部敦促地方政府加快預算執行支出進度

文/ 孫瑩

日前,財政部印發了《地方財政預算執行支出進度考核辦法》(下簡稱《辦法》),以此督促地方加快預算執行支出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當前我國一些地區存在支出進度較慢、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力度不夠、暫付款規模較大等情況,不僅造成財政資金浪費、效益低下,還影響到重大政策的有效落實。

對此,財政部4月下旬印發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加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推進財政存量資金的統籌使用、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等。近日,財政部又出臺《辦法》,以督促地方加快預算執行支出,助推地方預算執行管理規範化,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辦法》明確了考核的對象、時間、內容和結果應用,使考核真正落到實處。

從考核對象來看,主要為省級財政部門(包括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對地市級、縣級財政部門的考核工作,由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辦法》的精神統一部署。

從考核頻率來看,主要為月度考核,考核月份是每年4月至12月。按月考核較之按季考核的約束力更強,可以有效促進預算支出。

從考核內容來看,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進度、地方財政運行分析、盤活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盤活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和盤活部門預算結轉結餘6項,既考核當年收入的使用,又考核存量結餘資金的使用,以避免資金浪費,充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從結果應用來看,考核結果將按月向各地財政部門公佈;同一項考核結果連續3次排名居後5位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應向財政部提交工作改進方案;對於排名持續靠後的地區,財政部將視情況提出整改要求或約談;考核結果將作為每年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相關指標的數據來源和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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