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違章329起記817分,衡陽查處一“違章王”

6月1日,衡陽縣交警大隊通過輯查布控平臺系統,查獲一輛湘DB8537的小車,累計違章達329條,全部處罰需罰款38070元,扣817分,堪稱交通“違章王”。

小車違章329起記817分,衡陽查處一“違章王”

上午9點33分,衡陽縣交警大隊一中隊在S315線樟樹鄉路段設點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安全檢查時,對湘DB8537的灰色小車進行攔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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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豐某竟拿出駕駛證和偽造的行駛證副本接受檢查,被交警一眼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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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網上信息比對,該車的違章記錄達329條,4個週期未年檢,且豐某的駕駛證也扣滿12分被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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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交警對豐某和車輛進行扣留,通過進一步核實車輛信息發現,該車從2008年12月至今有329條交通違法未處理,累記817分,罰款38070元,其中大部分都是超速和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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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電腦中調取打印的交通違法記錄就有14頁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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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駕駛員豐某,55歲,衡陽市珠暉區人。據豐某交代,這輛車是他於2010年從朋友付某手中購買,當時沒有過戶,由於自已開車太隨意,經常不遵守交通規則,導致車輛違章越來越多,遲遲未辦理年檢手續。為應付交警檢查,2016年10月,豐某花400元偽造了行駛證副頁,最終還是被交警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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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規定,豐某被處行政拘留5日,罰款5400元。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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