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爺,該請個稅務律師了

範爺,該請個稅務律師了

最近這兩天,娛樂圈最大的頭條,就非崔永元炮轟范冰冰了——崔大爺在微博上公開範爺籤的合同並稱: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

當然,娛樂圈的事,大家都知道,不是離婚就是吸毒,再不就是沒事互相懟,今天咱可不會說這些個八卦,而是要說說這崔大爺公佈的範爺合同。

在合同裡,有這麼一些個內容,如下圖:

範爺,該請個稅務律師了

在這裡,有兩個點:

第一個是製片公司向范冰冰支付1000萬(現金稅後款);第二個是製片公司另行支付稅金後,范冰冰才向公司開專票。

我們先說第一個點,這裡的“現金稅後款”究竟是什麼意思?如果是說的增值稅,那專業上說,應該是“不含稅”,而一般的“稅後”通常說的是個人所得稅完稅後,可這裡從下面看,這裡的稅後裡,肯定是包括不含增值稅的。

這要是真鬧糾紛,就光這個“現金稅後”,官司就有得打了,要知道,千萬不要小看這點錢,真要按個稅+增值稅算,那就是幾百萬了。

再說第二點,合同約定,另支付稅金,才開專票。表面上看,很多人自以為聰明絕頂,想著拿合同和發票來控制對方,你不付稅錢,我不開專票。可真要打官司,這約定,完全是自欺欺人而已。

人家增值稅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這二十一條什麼意思啊?就是說你作為銷售方,只要對方找你要專票,你就得開,這是法律規定。而合同法裡同樣規定,合同約定與法律相牴觸的,無效!結果你現在約定付了稅金才開票,那人家不付稅金,找你要票,你以為可以不開?幼稚啊!

為什麼這麼簡單合同裡兩條,結果漏洞百出,真鬧糾紛時,問題頂天呢?

根子還是沒請一個好的稅務律師把關。

一個優秀的稅務律師,往往不僅僅能為你解決日常一般的法律問題,更能為你解決在投資、稅務、理財等專業領域的問題。稅務律師,因為其既對一般法律精熟,又懂財務與稅務,往往很多都是既有律師背景,又有註冊會計師背景。

而近幾年來,對於高淨值人群的稅務稽查可以說是越來越嚴格,越來越頻繁。無論是明星也好,大老闆也好,一但涉稅被查,往往將自己深陷漩渦,輕則罰款,重則入刑坐牢。

就如以前劉曉慶逃稅、宗慶後偷稅案,當事人無不在漩渦當中,損失慘重。

富蘭克林說過,唯死亡和納稅不可避免。作為明星大咖們,更是逃不開稅務問題。而要想解決稅務問題,做好稅務規劃,正確應對稅務稽查,更是非聘請個稅務律師不可。

再回到崔永元炮轟范冰冰事件,崔永元更是暴出當人人陰陽合同逃稅。這種情況下,如果稅務局一但稽查,範爺可能真就落入漩渦了。要知道,想查陰陽合同,其實很簡單,只要查下資金流,什麼事實都清楚了。而這時候,範爺要想現在與以後,不再稅務問題纏身,法律官司不斷,最好選擇,莫不是聘個私人稅務律師了。


佰信集團是專注香港、BVI、英國、美國、開曼、澳門、新加坡等166個國家工商註冊、年審、做賬審計、商標註冊、條形碼、許可證、國際遊學、投資移民等高端商務服務提供商!若有需要可致電4006-577-553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