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老年大學副校長肖立被“雙開”

經查,肖立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和轉移隱匿贓款,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發放薪酬;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搞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肖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肖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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