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江西一名副縣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孫娟報道:6月20日,江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撫州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馬勝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撫州市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馬勝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馬勝生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禮金、禮品及購物卡,違規操辦母親喪事,藉機收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禮金,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房產、投資等有關情況,在組織函詢期間仍未如實說明個人投資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企業經營、交通事故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委委務會討論,並報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馬勝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馬勝生簡歷

馬勝生,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江西省臨川區人,大專文化,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1月參加工作。

2004年5月至2007年4月任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大隊長;

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大隊長;

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任市支隊副支隊長兼直屬一大隊大隊長;

2011年3月至今任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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