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被司法拘留才還款,何苦!

男子借款七萬拖欠六年不還,法院依法進行司法拘留。當晚,家人就主動聯繫法院申請和解,並第一時間還清欠款。近日,這一幕發生在了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執行攻堅|被司法拘留才還款,何苦!

案情回顧

2012年6月,連南法院受理葉某與鄔某返還投資款糾紛一案,被告鄔某向原告葉某借款七萬用於投資廣西某縣水電站建設,後鄔某退股並收回投資款309000元,但經葉某多次催告仍沒有返還借款七萬元及利息,葉某遂將鄔某告上法院。

法院判決鄔某應返還葉某本金七萬元以及利息。在判決生效後,葉某向連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連南縣法院於2014年3月3日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連南法院依法向金融機構、工商、房管等部門對被執行人鄔某的財產狀況進行查詢,並於2014年3月4日扣劃鄔某的銀行存款共8880元。除此以外,暫未發現鄔某其他的可供執行的財產。

2014年4月18日,連南法院傳葉某到庭聽證,葉某在知悉執行情況的前提下同意本案終結本次執行。

依法拘留

今年年初,此案重新恢復執行。近日,連南法院對鄔某進行了司法拘留,當天晚上七點十分,鄔某的親屬主動聯繫承辦法官承諾還款8萬元,希望承辦法官促成和解。承辦法官立刻撥通葉某及其家屬電話,經過兩個小時的溝通,當事人雙方同意達成和解協議,鄔某親屬即將8萬元匯入法院帳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