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後淄博行政區劃沿革,曾是山東第三城,地域曾直達渤海

淄博,位於山東省中部,南依沂蒙山區、北靠黃河,是山東省地級市,現轄張店、周村、臨淄、博山、淄川及桓臺、高青、沂源五區三縣,總面積59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8.7萬。

建國後淄博行政區劃沿革,曾是山東第三城,地域曾直達渤海

淄博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齊文化的發祥地、足球起源地,其境內的臨淄曾是齊國故都、我國最大的城市。淄博儘管歷史悠久,但歷史上並沒有形成統一的區劃,清末時境內有臨淄、淄川、博山、新城(今桓臺)等數縣,淄博是近代以來隨著淄川、博山採礦業發展形成的。

建國後淄博行政區劃沿革,曾是山東第三城,地域曾直達渤海

1945年和1946年曾兩次短暫設置淄博特區,隸屬於魯中行政區,此為淄博作為行政區名稱之始。1948年,淄博全境解放,第三次設立淄博特區,仍隸屬於魯中行政區,1949年7月淄博特區與華東財政經濟辦事處工礦部合併成立淄博工礦特區,直屬於山東。

建國後淄博行政區劃沿革,曾是山東第三城,地域曾直達渤海

1950年,淄博工礦特區改設為淄博專區,1953年復改為淄博工礦特區,1955年改設為淄博市,是當時山東省濟南、青島之後第三座省轄市。

1959年1月,淄博市與惠民專區合併為淄博專區,至1960年底,淄博專區轄淄博市及廣饒、博興、墾利、沾化、無棣、惠民、鄒平、樂陵、臨邑等1市9縣,大致相當於現在的淄博市(不含沂源、臨淄)、濱州市、東營市及樂陵、商河、臨邑、濟陽等3市4縣。當時,淄博市為專區轄市,轄張店、博山、淄川、周村4個區。

建國後淄博行政區劃沿革,曾是山東第三城,地域曾直達渤海

1961年,淄博專區撤銷,惠民專區與淄博市分設,淄博市恢復為省轄市,仍轄張店、博山、淄川、周村四個區。1969年,臨淄劃歸淄博市,改為淄博第五區臨淄區。1983年,桓臺縣劃歸淄博,1990年,沂源、高青2縣劃歸淄博市,至此,基本形成淄博市現有行政區劃。

建國後淄博行政區劃沿革,曾是山東第三城,地域曾直達渤海

淄博是山東省重要的工業城市,全國老工業基地之一,工業基礎雄厚,是一座獨具特色的組群式城市,在建國後曾長時間為山東省第三城,也是國務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的市”。

建國後淄博行政區劃沿革,曾是山東第三城,地域曾直達渤海

改革開放後,隨著資源的枯竭以及煙臺等城市的崛起,淄博逐漸的沒落了,逐漸被煙臺、濰坊等城市超越。但是,淄博畢竟工業基礎雄厚,區位較為優越,隨著新材料、醫藥等新興產業的崛起,淄博必定後重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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