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妨礙執行替朋友“出頭”被拘留+罰款

男子妨碍执行替朋友“出头”被拘留+罚款

妨礙執法的劉某被處司法拘留15日。

欠材料款5萬多三年 遲遲找不到被執行人

2015年10月15日,雞冠區法院判決被告王某、卓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連帶給付原告溫某材料款54490元。判決生效後,二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溫某於2016年2月16日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雞冠區法院於2016年2月19日向二被執行人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後因找不到二被執行人,又查無可供執行財產,該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路口偶遇被執行人 法官迅速到達現場

“好,我們馬上就到。”執行幹警掛斷電話立刻趕往現場。

10分鐘後,雞冠區法院幹警一行4人到達現場,這時被執行人卓某正和溫某爭吵,卓某嚷著:“你的錢,我是肯定不還了,我也沒有錢還,你找我也沒有用,你別老纏著我,快走開,別耽誤我和朋友喝酒。”

執行幹警明示身份 卻遭到“醉鬼”和朋友的妨礙執法

執行幹警看到卓某滿臉通紅,一張口說話,一股酒精味道撲面而來,瞭解到卓某現在處於醉酒狀態,可能頭腦不是很清醒,想將他帶回法院,等他醒酒,頭腦清醒後再給他作還錢思想工作,被執行人桌某根本不聽,大喊道:“你們是什麼人,幫他打架來的嗎?穿著制服像模像樣的,嚇唬誰呀。又指著溫某說,我也有朋友,馬上就到。”說著拿起手機打起電話來。

沒過幾分鐘,從一輛出租上下來一高一矮2個人,其中高個劉某走到執行幹警面前,並大聲喝斥到:“是誰欺負我朋友,欺負我朋友就是和我過不去。”執行幹警迅速向其闡明情況,為避免引起群眾圍觀,法警迅速將卓某帶上車,高個劉某拉住法警不放,還大聲謾罵,阻止其將卓某帶離現場,僵持了5分鐘左右。

妨礙執行“拘留+罰款” 讓你認識犯過的錯

鑑於劉某妨礙法院正常執行工作的違法行為,執法幹警將其一起帶到法院,到了法院後,被執行人卓某已經頭腦清醒,表示認識到自己錯誤,願意儘快還款。因劉某妨礙法院執行公務,對劉某作出拘留15日,罰款10000元的處罰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