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服刑19年無罪釋放,獄中申訴223次,“多少賠償都彌補不了”

每日人物王千一報道

江西農民李錦蓮出獄已有5天,他和女兒李春蘭一直借住在親戚家中。李錦蓮告訴每日人物,他接下來希望為妻子的死討一個說法,同時也希望國家能夠給出應有的賠償,“畢竟我現在連基本的生活都沒有著落。”

李錦蓮案於6月1日公開宣判。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李錦蓮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原審判決,判決李錦蓮無罪。

在此之前,李錦蓮已服刑19年。他說,這些年在獄中共申訴了223次。另據媒體報道,在李錦蓮出事不久,其妻服農藥自盡,但他和女兒都不接受“自殺”一說,希望為妻子討回公道。

1998年,48歲的李錦蓮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藥的奶糖,導致同村兩名孩童死亡,1999年7月6日,江西省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錦蓮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李錦蓮與同村肖某某有多年的兩性關係,被肖的家人發現後,肖某某提出斷絕兩性關係,引發李錦蓮的不滿。1998年10月9日,李錦蓮將一包“速殺神”鼠藥,挑入四粒“桂花奶糖”中,伺機放在肖某某家附近的石壁上,致使肖的兩個兒子撿到毒糖食用後死亡。

李錦蓮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00年5月23日江西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李錦蓮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2011年2月24日,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審該案。但2011年11月10日,江西高院裁定維持原判。

李錦蓮及家人和代理人持續申訴,2017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李錦蓮的申訴符合重新審判的條件”,第二次指令江西高院再審。

李錦蓮的女兒李春蘭告訴每日人物,開庭時的律師已經是第三批為父親辯護的律師。從19年前,已故的朱中道律師開始為父親辯護,這期間已經有不知道多少人幫助過她,這其中還包括朱中道的同學,83歲的章一鵬律師。章一鵬曾旁聽了案件的審理,他對媒體稱,“這不是李錦蓮一個人的清白,這是中國法治的一次勝利。”

農民服刑19年無罪釋放,獄中申訴223次,“多少賠償都彌補不了”

入獄前李錦蓮的證件照。

以下是每日人物與李錦蓮、其女李春蘭的對話。

李錦蓮:“19年的時間多少賠償都彌補不了”

每日人物:知道自己宣判無罪時什麼感受?

李錦蓮:我又高興又痛苦,高興是終於還我清白了,痛苦是這20年的時間什麼都彌補不了了,我這麼多年沒出來,當時下了法庭連話都不會說了。

每日人物:出獄這段時間你都做了什麼?

李錦蓮:我先去給媽媽和妻子上墳,說我沒有給他們丟臉。政府還我清白了。現在還有很多事情要做的,但是我也不知道從哪裡做起,首先生活都沒有著落。

這些天一直都有親戚來看我,我們一起吃飯。他們走了我就開始想我妻子的事情,她是為了我的事情去世的,我內心非常愧疚,就想著將來一定要還她一個公道,這是我這輩子要做到的事情,不然我到了另一個世界都沒臉見她。這些天我一直都睡不好覺,每天都失眠。

每日人物:對國家賠償有什麼預期?

李錦蓮:這件事我和女兒打算交給律師,他應該會幫我的,但是具體的事情我們還沒有商量。國家賠償多少錢也沒有辦法彌補這19年對我家的打擊了,但還是希望能儘量多賠償一點,因為我家現在連基本的生活都保證不了,女兒為了我這麼多年都沒有穩定工作,我家的田地2016年冬天也被人強佔了,現在我們借住在親戚家,可是也不能長住啊。

每日人物:之前上訴,曾擔心自己耽誤了女兒?

李錦蓮:我擔心她,可是我在監獄裡沒有辦法。其實她自己在外面打工還要為我上訴,我很擔心她的安全,可是隻有她做這件事最直接了。後來我也找她談,讓她為自己考慮,我心裡也是很難過的。但是我對女兒沒有辦法,她也很堅定要幫我洗清冤屈。

李春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母親討回公道”

每日人物:為父親申訴這麼多年,對你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李春蘭:我丟掉了原本穩定的工作,經濟上一直很困難,也沒有成家,但是我始終相信我父親,因為他連基本的作案時間都沒有。我一定要拿到無罪的結果,哪怕用上一生的時間。父親的案子不是疑案,而是假案。我一定要追到底。

每日人物:判決後,你父親是什麼狀態?

李春蘭:我父親本來想在被判決無罪的時候,舉著無罪判決書,光明正大的走出法院的大門,但是法院的人直接讓我們上車送我們回家,我們都沒來得及和幫助我們的律師吃個飯就回去了。

每日人物:這些天他狀態怎麼樣?

李春蘭:我的媽媽和奶奶都去世了,我爸爸難過的要命,在媽媽的墳前用頭去撞墓碑。我和爸爸都覺得我媽媽死的不明不白,希望可以還她一個公道。

每日人物:為什麼說要還母親一個公道?

李春蘭:我媽媽之前在廣東打工,我爸被帶走後,她就被叫回來,還沒到家就被帶到了鄉政府。因為我爸爸溜出來,派出所就說是我媽給了我爸錢讓他逃走了,其實他們都沒有見面。他們讓我媽媽站在凳子上,用手銬反銬她,讓她承認(給爸爸錢)。雖然我爸是冤枉的,但是他覺得我媽是因為他死的,非常愧疚。

他們都說我媽媽是自殺的,但是我不接受這個說法。(我媽媽死後)他們帶走我媽媽的屍體後都沒有給我屍檢報告。就算她是自殺的,也是和他們對我媽媽的體罰脫不了關係。

每日人物:之後有什麼打算?

李春蘭:我家裡的老房子不安全沒法住人,我們現在住在姑姑家。接下來我和父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母親討回公道,她在我爸這次事件中是冤死的,再就是解決生活的問題。

聯繫方式:010-654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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