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因酒駕被行政拘留,會影響公務員的政審嗎?

獨者ju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是肯定不允許進入公務員隊伍的,那因為酒駕而行政拘留呢?

行政拘留一般是因為當事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被拘留的,雖然不算犯罪行為,但是在公安機關還是會留下相關記錄。現在報考公務員需要去公安機關開無犯罪記錄證明,一些地方是會將某年某月因某事被行政拘留這種比較嚴重的違法事項寫出來的。

因此能不能過政審主要還是要看當地是否有專門規定和報考單位的意見吧。

比如浙江省的文件《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中就明確,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是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

一些地區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對於公務員錄用國家是有規定,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也是不能被錄用的,這個概念就很空泛了,酒駕的人社會責任感算不算好,這個解釋權就在單位了,單位以這個理由拒絕錄用你也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說行政拘留對於公務員政審肯定是存在一定影響的,但是影響程度如何,最終會不會因此而落榜,各個地方各個單位的處理方式還是不太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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