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戰爭”:中國歷史上的私人貨幣最後怎麼樣了?

货币“战争”:中国历史上的私人货币最后怎么样了?

小新按

中國歷史上,儘管官府很早就開始掌控貨幣的發行和流通,但歷朝歷代的幣制多變、複雜、混亂,很多時候貨幣發行的集中統一性並不強,民間私鑄貨幣、外來貨幣大行其道,官府對此試圖打擊而難以奏效。官定貨幣受到其他貨幣的嚴重衝擊,反映了當時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問題,幣制的複雜、混亂反過來加大了社會交易成本,進一步惡化政治經濟形勢,甚至成為王朝傾覆的重要原因之一。

傳統上,人們早已習慣了國家對貨幣的壟斷權力,甚至將其當成不可置疑的信條。哈耶克晚年在其最後一本經濟學專著《貨幣的非國家化——對多元貨幣的理論與實踐的分析》中顛覆了正統的貨幣制度觀念,轉而提出:“既然在一般商品、服務市場上自由競爭最有效率,那為什麼不能在貨幣領域引入自由競爭?”哈耶克提出了一個革命性建議:“廢除中央銀行制度,允許私人發行貨幣,並自由競爭,這個競爭過程將會發現最好的貨幣。”書籍出版後,其觀點引起了社會上的強烈反響,爭議從未停止過。重新回顧中國歷史,我們或許可以從中得到新的感悟。

本文摘自《新金融評論》第33期《中國歷史上非官定貨幣的衝擊、原因及啟示》一文,作者王信系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特邀成員、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局長,孟鬱聰、劉東巖供職於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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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非官定貨幣的衝擊及政府應對

by 王信 孟鬱聰 劉東巖

(一)私鑄、外來貨幣對官定貨幣的衝擊

中國自古以來,貨幣因其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重要作用,成為王權的象徵。官府試圖控制貨幣發行和流通,但因戰亂頻仍、政局動盪、政府經濟管理無能等原因,秦統一中國後兩千多年間的很多時期,幣制混亂,民間私鑄、外來貨幣盛行。私鑄者不但用其金屬、設備、技術和人工,甚至自定錢幣的重量、成色標準。在金屬貨幣制下,只要非官定貨幣的金屬重量、成色並不很差,就容易被接受而在一定範圍內流通。

秦滅六國後,統一全國幣制,回收、銷燬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所鑄貨幣,以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鑄造權集於中央政府,同時禁止其他財物作為貨幣,官定“秦半兩”得到廣泛使用。然而在秦末戰亂中,項梁部下私鑄大錢,“秦半兩”一統天下的局面很快就被打破。劉邦為了打敗項羽,允許民間私鑄小錢,利用銅錢減重增加收入、擴充軍備。這些私鑄小錢輕薄如榆莢,史稱“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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莢錢

漢朝建立後,朝廷在允許和禁止私鑄之間搖擺,一些時期幣制混亂、私鑄猖獗的結果是“錢益多而輕”,物價飛漲。漢初,對鑄幣權是否應由朝廷掌握,就爭論了百年之久。最初朝廷鼓勵各地發展經濟,聽任郡國和民間自由鑄幣。隨著商業資本崛起,新興貴族和地方豪強實力增強,自由鑄幣的呼聲更高。漢文帝時,盜鑄錢令被取消,吳王劉濞憑藉豫章郡銅山的有利條件,“召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其四銖錢流佈全國;大夫鄧通得賜蜀嚴道銅山,也自鑄錢。各地私鑄成風,銅錢由“秦半兩”的7.8克左右減重至最小0.4克左右,且大小不一。漢景帝則實行削藩,收回鑄幣權。漢武帝時為遠征匈奴、經略西域籌措經費,用銀錫合金鑄造白金幣,實行通貨貶值。由於未規定合金成色,含錫量可任意增減,導致“吏民盜鑄者不可勝數”。當時郡國鑄錢,民多盜鑄,錢多輕薄。之後漢武帝改革幣制,厲行高度的中央集中鑄錢,公元前118年始鑄的“五銖錢”輕重適中,形制先進,是之後七百多年間中國的主要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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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銖錢

王莽篡漢時,靠推出種種新幣、鑄幣大幅貶值來掠奪資源,滿足大額開支需要。民眾拒用新幣,堅持用“五銖錢”,同時私鑄蜂起。

從魏晉到隋是中國歷史上大分裂時期,政權更迭快,經濟發展緩慢,時有通脹肆虐,因此幣制不穩,私鑄較多。兩晉朝廷基本沒有正式鑄錢,主要使用兩漢及三國舊錢。南朝時,宋、梁兩朝財政開支大,稅捐沉重,私鑄盛行,後代所見的宋錢、梁錢多為私鑄;蕭齊時出現沒有外郭的“五銖錢”,時稱“公式女錢”,但官方鑄造少,而由民間大量私鑄。北朝東魏孝靜帝時,洛州刺史王曾毀佛像私鑄“五銖錢”,號稱“河陽錢”。《隋書·食貨志》記載北周時,河西各郡公開使用西域的金銀幣,多為拜占庭金幣和波斯銀幣,官府不加禁止。這一現象應不僅限於北周。

唐朝時,私鑄和外國貨幣也時有流通。唐初由於政權穩定、經濟發展,貨幣需求明顯增大。大曆元年推行青苗稅、地頭錢,建中年間推行兩稅法,須用錢幣繳納稅款,官定錢幣更是供不應求,導致私鑄興起。由於銅材受到控制,私鑄總量不是很大。唐玄宗時,官定貨幣信用良好、廣泛流通,為經濟的繁榮奠定了重要基礎。“開元通寶”流通了兩三百年,是“五銖錢”之後中國貨幣史上又一重要錢幣。然而,“安史之亂”後,官定貨幣的地位由盛轉衰,史思明在洛陽曾私鑄“得一元寶”和“順天元寶”。唐朝中後期藩鎮各自為政,民間私鑄重歸氾濫。此外,唐代邊疆地區還流通過外國貨幣。如近代在新疆出土大量波斯晚期銀幣,西突厥鑄造的兼有突厥文和漢文的幾種方孔錢也長期在中國境內流通。

五代後晉天福三年(938年)准許民間自由鑄錢,但民間鑄錢不夠分量,夾雜鉛鐵,後被禁止。

宋朝私鑄錢幣時有發生,當時出現世界最早的紙幣後,偽造紙幣也出現了。宋朝幣制較為複雜,官府認可銅錢、鐵錢、紙幣、白銀混合流通。北宋前期政治相對清明、經濟發展較快,官定貨幣地位穩固。宋神宗時,官鑄錢數量多、質量差,私鑄錢開始增多。北宋末年,因財政捉襟見肘,蔡京主持推廣“當十錢”,規定新鑄大錢1枚可換舊小錢10枚,導致私鑄氾濫、物價飛漲、商品交易停滯,北宋政治經濟很快崩潰。

從南宋到明初兩百多年間,朝廷在鑄錢的同時推廣紙幣。南宋、金、元、明代都出現過因紙幣濫發而引起通貨膨脹,銅錢鑄造成本大幅提高。結果紙幣越發越多、銅錢越鑄越少,民間私鑄無利可圖而基本停止。這一時期的紙幣已採用特殊紙張、官押官印等防偽技術,民間偽造難度較大,但有關偽幣的記載並不鮮見。如南宋淳熙年間,工匠蔣輝多次偽造紙幣。元朝紙幣剛問世,燕京等地就有人結夥偽造。元末紙幣幣值徹底崩潰,農民起義將領劉福通、徐壽輝、陳友諒、張士誠等均私鑄銅錢。

明萬曆年後,連年戰爭,官府開支龐大,幣制惡化,物價騰貴,私鑄猖獗,甚至官府鑄匠也幹此營生。過去各朝鑄錢,不惜工本,力求精整,以防私鑄,但到了天啟年,鑄錢大幅減重,或降低銅的成色,加之官府鑄局人員舞弊,異常輕小錢也投放市場,因而遭到抵制,據說蘇州等地民眾曾拒用天啟錢達10個月之久。到明末,私錢名目繁多,對銀的比價不斷下跌。

清中後期,政治崩壞、國運日衰,清廷無力維持統一幣制,外國銀元、鈔票竟成為中國主要流通貨幣。鴉片戰爭前,中國外貿持續順差,加之利率較高,吸引外國銀元持續流入。道光年間,洋錢已深入中國內地,自廣東、福建到黃河以南均有流通。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被迫開埠通商,外國銀元流入更甚。早期最常見的“本洋”由西班牙在墨西哥鑄造,主要由廣州等地外貿商人及菲律賓等地華僑帶入。19世紀20年代開始鑄行的墨西哥鷹洋,成色好且多年穩定,其受歡迎度超過之前的本洋,在中國各主要城市成為標準貨幣,早期戶部銀行兌換券都以鷹洋兌現。當然,鷹洋只是各種外國銀元的代表,據清政府調查,1910年在中國流通的外國銀元有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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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拾圓紙幣

與外國銀元相比,列強通過發行外國鈔票能更低廉、便捷地掠奪中國財富。早在道光咸豐年間,外國鈔票已在我國出現,其流通大致限於閩粵等地。19世紀70年代後,先後有二十多家外資銀行藉口享有“治外法權”,不經清廷批准就在華髮行紙幣。這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麥加利、匯豐、花旗等銀行用中國貨幣單位發行銀元、銀兩兩種鈔票,其在長江流域勢力很大;二是用外國貨幣單位發行紙鈔,包括帝俄在東三省發的盧布票,日本在日俄戰爭時期在東北發的軍用票,以及英商發行、在華南通行的港幣。外資銀行資本雄厚,加上以中外不平等條約為後盾,其鈔票在當地形成了壟斷。外資銀行中,以俄資和日資銀行的影響最為惡劣。據統計,1926年我國各公私團體、私人共存華俄道勝銀行紙幣12.6億盧布,由於該銀行破產,頃刻間這些資產化為烏有。日本則利用發行的紙幣收購中國銀元,運往大連銷燬,旨在動搖中國金融體系。1917年至1920年,日本人收買的現銀就有3000萬元之巨。整體來看,清末貨幣結構中,外國銀元佔43.3%,外國鈔票佔12.4%,兩者合計高達55.7%。列強配合政治經濟入侵,在華髮行貨幣,形成各自勢力範圍,其發行的銀元和鈔票成為列強控制舊中國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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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華俄道勝銀行伍圓紙幣

清朝除外國銀元、鈔票外,中國民間銀號、錢莊和當鋪等發行的銀錢票對官定貨幣也造成衝擊。如由於通脹,咸豐末年官票就被清理,但民間私票仍繼續流通。這些私票以錢文或銀兩,而不是以銀元為單位。

(二)官府對非官定貨幣的應對及其效果

是否允許民間私鑄貨幣,中國歷史上多有爭論、政策搖擺不定。有時官府允許私鑄,以彌補當時流通貨幣之不足,但更多時候,出於防止非官定貨幣衝擊官府鑄幣收益,或私鑄多導致通脹,官府會通過各種手段打擊非官定貨幣,但效果不一定明顯;有時因政局動盪、國力衰弱,對私鑄和外來貨幣只好聽之任之。

1. 通過嚴刑峻法進行打擊

相關例子比比皆是。漢景帝時,為打擊盜鑄頒行“鑄錢偽黃金棄市律”。王莽時期,自諸侯卿大夫至於庶民,因私鑄而定罪者不可勝數,甚至有規定一家鑄錢、五家連坐。刑罰不可謂不嚴,但私鑄銅錢未能禁止。漢武帝鑄造“五銖錢”當年,就有“真工大奸盜為之”;官鑄“白金三品”面世之後五年,因私鑄者過多,法不責眾,死罪獲赦免者數十萬人。紙幣出現後,因官定紙幣容易濫發、信用難維持,官府對金屬幣的流通、紙幣造假等打擊力度普遍較大。元朝1297—1300年,杭州等地破獲印造偽鈔案88起,囚禁關押涉案人員274人。當時官府對偽造紙幣刑罰極重。元后期偽鈔案中,“凡起意者、雕板者、印鈔者、抄紙者、項科號者、蒙裡安藏印造者、收買顏色物料者”,一律處斬。但由於官印紙幣質量下降,不同面額紙幣防偽差異較小,民間挑補描改,用小鈔偽做大鈔,假鈔難以杜絕。

宋朝規定私造交子者要被髮配,偽造小鈔且進入流通者處斬。但由於偽造紙鈔需要一定財力和技術,偽造者多與社會上層聯繫密切,“一有敗露,納賄求免”。如淳熙九年(1182年)朱熹告發匠人蔣輝偽造會子2600餘張,宰相王淮有意包庇,蔣輝等人提前得到消息試圖逃跑,被抓回後又“盡行釋放”。

2.官府積極收兌

唐初,朝廷多方收兌不規範、不足值的“惡錢”,對減少私鑄錢幣流通起到了積極作用。唐高宗時,官方按1∶5用官鑄好錢收兌不足值“惡錢”,但因“惡錢”尚有相當含銅量、收兌比例過低而被藏匿。官府改按1∶2收兌,又試圖用陳年糧食收兌。儘管流通的“惡錢”減少,但仍有人在江中舟筏上私鑄錢。開元年間,朝廷強令收集熔化“惡錢”改鑄好錢,有效打擊了私鑄銅錢流通,但銅錢流通減少,引起市場騷亂。

清乾隆年間為打擊民間私鑄,也曾實行官方收兌。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江西以1枚官鑄銅錢換5枚私鑄銅錢,但違法者在換到大錢後又“私行銷燬,復鑄小錢”;有官員徇私,將收到的小錢“復行轉售,弊中生弊”。僅僅一年之後,收兌私鑄銅錢就不了了之。宣統年間,清廷曾企圖統一混亂的貨幣發行制度,如1910年規定大清銀行統一發行鈔票,各省商號發行的私票逐步收回,但政策未及實施,辛亥革命就爆發了。

1935年民國政府發行法幣、禁止銀元流通,後由於抗日戰爭全面爆發,銀元收兌並不徹底。法幣貶值時,未收兌的銀元又重新進入流通,促使法幣加速貶值、信譽崩潰。

3.控制制幣材料

銅是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幣材之一。中國銅礦較少,官府控制銅材、銅器的私藏和交易,有利於防止私鑄。西漢時,賈誼強烈反對私鑄,提出了“銅國有”的主張。王莽篡漢時,禁止民眾攜帶銅、炭,以防私鑄。唐代官府管制銅礦石、銅器交易,控制銅錫買賣。唐玄宗時,官府規定私人開採冶煉的銅一律由官方收購。五代後周的世宗實行黃銅國有政策,禁止民眾藏銅。宋代採取了更嚴格的措施,禁止私人採煉、佔有原銅,經批准銅礦的產品須由官方全部收購。南宋時明確把銅列為官方專營。由於對銅控制較好,唐宋兩代官鑄銅錢數量多、成本低,私鑄銅錢較少,對經濟穩定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宋、元時期,官府通過控制印鈔紙張來防偽。宋朝官府選定楮皮製造的“川紙”作為印鈔專用紙,並加強管理、保證鈔紙供應。元朝官府用桑穰製造印鈔紙,民間很難偽造。但宋、元后期,鈔紙質量均下滑;元代時甚至改用榆皮來製造印鈔紙,質量很差。因此,宋、元后期偽造的紙幣大量流通,加劇了通貨膨脹和經濟崩潰。

4.允許實物貨幣流通使用

中國歷史上,面對官府惡錢氾濫、私鑄猖獗、通脹嚴重的困境,有時官府會限制金屬鑄幣的流通,推動或認可谷帛等實物貨幣的廣泛使用。這一方面可打擊金屬幣私鑄;另一方面,通過降低經濟的貨幣化程度,減少鑄幣流通數量,可抑制高通脹。西漢元帝時,因漢武帝之後日益氾濫的私鑄問題,官府減少鑄錢,谷帛的貨幣地位提高,貢禹等大臣甚至主張租稅只用谷帛繳納。王莽新朝末年(公元24年)因私鑄錢太多、幣制混亂,官府停止鑄錢,完全用谷帛作為貨幣。東晉桓溫執政(公元347年)後,因地方豪族私鑄銅錢,朝廷允許將布帛切成不同大小來使用,大大提升了布帛的支付功能。東晉桓玄攻下建康、把持朝政後(公元402年),也允許實物貨幣流通,甚至主張正式廢錢幣用谷帛,但因大臣反對而作罷。

然而,實物貨幣畢竟使用不便,且民間可通過浸溼穀物、攤薄絹布來牟利,實物貨幣只在特殊時期暫時流通,難以持久,更無法作為主要的流通手段。除上述措施外,官府還用其他手段應對非官定貨幣的衝擊。例如,清末朝廷通過印花稅來限制民間錢莊、票號等發行的私票。

應該指出,在政局動盪、國力衰微時,幣制往往較為混亂,官府無暇、無力對非官定貨幣進行嚴格限制和打擊,這也是非官定貨幣興起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原載於《新金融評論》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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