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互金協會提示變相現金貸風險,再次強調實際綜合利率不得超36%

广州互金协会提示变相现金贷风险,再次强调实际综合利率不得超36%

6月14日,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防範變相“現金貸”業務風險的提示》(穗互金協函【2018】20號),再次提醒會員單位及相關機構應合規審慎經營,廣大金融消費者應理性借貸,謹慎選擇合規放貸機構。

根據通知,廣州互金協會提出以下要求:

1、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非法放貸行為;

2、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機構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定價,不得通過強行要求借款人辦理會員卡、高價購買商品等方法變相抬高利率,實際綜合年化利率不得超過36%;

3、不得通過“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放貸”等手段變相開展現金貸業務,以達到逃避監管的目的;

4、不得以故意失聯、延遲借款人還款請求應答等手段導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額逾期費用;

5、廣大金融消費者應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借款過程中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明確實際借款利率,對顯失合理的高利率借貸服務應提高警惕,並留存好相關文件證據;遭受不合理經濟損害時,應積極尋求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發現非法金融活動,應及時向監管部門或行業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向公關機構報案。

附廣州互金協會《關於防範變相“現金貸”業務風險的提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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